单纯从普法的角度,问题不大,至少我看过的视频没有明显的问题。但本文指出的一些短视频背后的“故事”,我觉得我应该重新认识罗了。其实,到了他这个阶段,还没有发疯,也算他定力可以了。我们常听的一句“调侃”:“最赚钱的事都写在《宪法》里”,因此,常在这里面打转,心理肯定会有些扭曲。比如按照我们唯物主义思想,他应该除了敬畏自然,不会去信“基督教”的,如果他受西方法律的熏陶使然,我无话可说。其次,他除了普法栏目出名,关于国内的一些有广泛舆情的案子,他从来没有从正义的角度参与过或者评论过,反而是参加了一些电视综艺节目,后者无论是从名还是利,都不去前者有意义。以上纯个人看法,不喜欢请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