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马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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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出资责任一直是股东视角下的公司法重要问题,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属于公司法上的违法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侵权行为,公司有权向股东及其他发起人股东要求履行出资义务或填补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新《公司法》加重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下简称“公
    专业马政鹏6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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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届满前依法享有期限利益,无需承担出资缴纳义务。而实践中,公司股东利用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和股东期限利益的规定,将股权转给其他受让人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后的
    专业马政鹏7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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