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母亲遇车祸未获赔, 广东检察机关介入! 开展司法救助

南方都市报2024-08-01 11:54:03  96

8月1日,南都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海军某部现役军人林某的母亲杨某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受伤,不仅没有拿到赔偿款,还因后遗症影响了日常生活。在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检察院的帮助下,杨某于今年6月与肇事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杨某一次性获得赔偿款,还拿到了司法救助金。

据介绍,2023年8月21日,杨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怀集县马宁镇与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肇事人林某甲是未成年人,事故造成杨某倒地受伤,腰椎、耻骨等多处部位骨折,双肺出现创伤性湿肺。事故认定书显示,林某甲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但事故发生后,林某甲及其法定监护人一直未支付任何赔偿费用。杨某不仅自己借款垫付了医疗费,还因后遗症导致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家里的农活已大部分荒废,既没有固定收入,杨某还要面对将来进一步康复治疗的费用。

“平时我对儿子是报喜不报忧,他正在部队服役,我不想让他分心。”陷入无助的杨某只好将情况告诉了儿子,远在海外执行任务的林某内心焦急,便求助于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的法律援助机构。

依据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的线索移送机制,检察机关接到了这起案件的线索。依托良好的军地协作工作机制,怀集县检察院逐级向对林某部队负有职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事检察院通报。两院联合受理审查,迅速组成联合办案组。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杨某家庭经济困难,诉讼能力弱,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申请支持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于是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支持杨某向怀集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肇事人及其监护人追索人身损害赔偿。

检察机关在调查中了解到,肇事方生活也不富足,对于完全履行赔偿,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基础上,检察机关多次释法说理和现场调解,最终于今年6月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杨某一次性获得赔偿款。

此外,怀集县检察院启动“绿色通道”开展联合司法救助,杨某获得了司法救助金,同时,军地检察机关促成当地军分区、县政府对杨某及时帮扶并送上慰问金,共同帮助林某、杨某的家庭摆脱困境。

采写:南都记者冯奕然通讯员粤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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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
  • 麦考科普2024-08-01 14:42
    引用2
    说赔偿有多少,太少了,不值得动静这么大,????
  • 小狼挖丝2024-08-01 14:11
    引用1
    军属就应该得到保护,让军人无后顾之忧,安心护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