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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7月31日讯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宜金监罚决字〔2024〕27号、28号)显示,辜志凌(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副行长)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贷款浮利分费负有责任,警告,处6万元罚款。
黄辉(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行长)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贷款浮利分费负有责任,警告,处6万元罚款。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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