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境外债务重组的最新进展情况。
公告指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公司已对债权人支持协议进行了修订,以期达成债务重组的共识。
世茂集团表示,为回应计划债权人的要求,于2024年7月26日,藉由签订修订协议,修改债权人支持协议,以反映公司认为有利于参与债权人且不会对彼等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若干变动。
债权人支持协议修订协议项下的若干主要修订(包括对条款书的修订)概述如下:
重组代价:于计算计划债权人应得的重组代价时,将计入范围内债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但不包括该日)的应计利息。
短期工具及长期工具的利息:为短期工具及长期工具增加最低现金利息付款。
赎回或偿还时间表:修订短期票据的强制赎回时间表以及短期贷款及长期贷款的偿还时间表。
担保及抵押品:进一步增强担保及抵押品组合。
对存款所得款项的承诺及所得款项用途的限制:公司(其中包括)须于指定期限内,将若干现金收益净额(指定资产)、大窝坪盈余现金流、世茂服务所得款项净额及上海世茂所得款项净额存入指定账户(所得款项),以及将债务融资所得款项净额存入指定账户(融资),并按照条款书所载方式使用该等资金。
监察代理:公司有责任委聘一名监察代理,并于触发事件发生时向该代理提供若干资料,以助确保公司履行其现金支付责任。
强制可换股债券转股价:强制可换股债券转股价修订为每股6.0港元。
新自愿转股权:于强制可换股债券的年期内,任何持有人亦可在符合若干条件下进行自愿转股。
此外,债权人支持协议修订协议包括多项其他条文,其中包括对最后截止日期的修订、本公司的额外承诺及声明以及参与债权人的额外终止事件。
世茂集团认为,债权人支持协议修订协议对计划债权人有利,公司敦请参与债权人继续支持拟议境外债务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期,计划债权人(包括现有票据的持有人及公司银行贷款人协调委员会中的若干银行,其合共持有范围内债务的大部份)已加入债权人支持协议(经债权人支持协议修订协议修订)。世茂集团正就重组方案与公司银行贷款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了解到多家其他银行正在进行内部审批程序,以加入债权人支持协议(经债权人支持协议修订协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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