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于婷
聚在一起,吃点夜宵,看球喝酒,成了不少人在这个夏天的“仪式感”。近日,成都武侯公安治安大队接到辖区居民举报,少陵路一家酒吧内有人在下注赌球。经初步摸排,确定这是一起有组织的涉欧洲杯赌球活动。随后,治安大队联合刑警大队、相关派出所成立专案组,根据线索开展情报研判和侦查工作。
经调查,“欧洲杯”开赛前,某酒吧工作人员王某、易某某、李某某等人就相约通过欧洲杯“捞一笔”。
他们先是在某小区租了一套房,采购了多台电脑,成立了所谓的“工作室”,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境外某网站账号,掌握外盘赌球赔率,随后在微信群、朋友圈、QQ、抖音等社交平台上发布信息招揽线上“客户”,并在一些酒吧、KTV招揽线下“客户”,主要针对当晚比赛胜负关系、净胜球数等,根据境外赔率坐庄下注。因为掌握了境外平台赌球赔率,该团伙基本可以稳赚不赔。
自今年6月中旬以来,该团伙共招揽180余人参与下注,下注流水高达130余万元,非法获利2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易某某、李某某等9人因涉嫌聚众赌博罪,依法被刑事拘留,盛某某等100余人因参与赌博,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
民警提醒,利用信息网络、通讯终端等组织赌博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都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或者《刑法》第303条,构成赌博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予以查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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