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还是上世纪60年代确定的,至今已经70年了。而在过去的70年中,我国在各个方面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均收入大幅度提高,人均寿命也从60年代的40多岁增加到目前78岁左右。在人均寿命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男性60岁退休、女性50岁(女管理人员5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却一直没有发生变化。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60岁以上人口大约2.64亿,占比18.7%,我国已经进入了轻度老龄化社会。需要更加关注的是,未来一段时间我国老龄化社会程度还会逐步加深,不远的将来将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这种情况的出现,势必会增大养老基金支付的压力,如果不及早进行养老金发放的改革,不未雨绸缪,将会导致严重后果,养老基金池有干涸的风险。如何更好地保持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际发展经验,延迟退休无疑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根据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需要完善养老事业发展和政策机制,创造更多的适合老年人就业的岗位,并实行渐进式的延迟退休政策。不过,关于延迟退休,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提法,具体看看是怎么回事。
延迟退休新提法,意味着什么?
根据决定,
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这是关于延迟退休的最新提法,与以往的提法明显不同。
大家一定还记得2021年关于延迟退休问题的描述,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出现了十六字提法,
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
《决定》中,首次将“自愿、弹性”作为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原则,相比16字政策有了更加具体的描述,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为何这么说呢?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说说自愿原则。
现在正在执行的退休政策,是刚性的,没有给参保人员或者劳动者选择的权利。而自愿原则,说明今后的退休政策,会给劳动者充分的选择权,意味着个人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工作岗位的性质、工作劳动强度等诸多因素来做出是否延迟退休的决定。
其次说说弹性原则。
刚性没有余地,而弹性有了更多的讨论空间,最终达成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方案,延迟退休政策越有弹性,就越有适应性,有利于避免今后延迟退休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盲干,有利于“量力而行”。
当然,新提法和老提法并不矛盾,虽然新提法只有“自愿、弹性”四个字,却高度概括了延迟退休的发展方向,让大家更容易理解,也有利于延迟退休具体实施细则的落地。
总体来说,延迟退休不会搞“一刀切”,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个人有选择退休年龄的权利,调整过程中的弹性,将会确保新老退休制度实现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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