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健全法律制度;应该允许交易所自主选择交易规则

海泽钧2024-07-26 21:12:49  65

实际交易所作为市场经营主体;交易规则的选择是经营主体的主要权力。世界大多数交易所,都有制定自己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权力。

而当前这一权力,实际被村里给管控了。而村里,不是经营主体。却剥夺了交易所的经营权利,这很不明智。

这极大的束缚了交易所的主观能动性;制约了交易所的发展。应该立法,修改证券法,经营权力下移。

否则,当前市场不活跃,广大投资者纷纷撤离国内市场,去拥抱海外市场;

这显然将村里的责任放大了。村里也很委屈;实际是管证券市场宏观发展和监督稽查的;

但这也做成了交易所的经营工作了。

比如说,T+0交易制度合适不合适自己的交易所?那是由经营方来判定的;如果在交易所有经营指标的话,那很可能就是试点然后推广了。

延长交易时间,这更是交易所的经营范畴啊;让A股国际化;吸引更多的外资机构和个人来A股交易;给它们更多的时间便利。不能让外国人半夜三经的熬夜炒A股吧?

降低融资保证金比例;为机构客户提供便利;扩大机构的优势;增加交易所标的的买力;

这些工作本来都该交易所制定。

这就好比银行工作一样;实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都有自己的经营权。很多的经营政策,自己就可以制定。没人说天天去请示央行的呀?

村里现在这个情况是,破车好拦债;本来就管不过来,还事无巨细,越级管理。

再这么下去,是不是证券公司的经营你也要担起来?

权力过于集中,所以,市场不活跃不找村里找谁?交易制度落后,不找村里找谁?

所以应该健全法律制度,把经营权,下放给交易所;由交易所来选择自己的交易规则。让交易所之间形成良性的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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