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人往往用杯酒释兵权来标举赵匡胤收武将兵权,解决五代十国以来武将拥兵自重、藩镇割据的问题。
实际上这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
杯酒释兵权“释”的是禁军宿将的兵权,而非藩镇的兵权,且赵匡胤在收回兵权之后,又将这些禁军宿将“赶”到地方任节度使,比如让石守信出镇宋州任天平军节度使;让高怀德出镇陈州任归德军节度使;让罗彦瓌出镇相州任彰德军节度使等等。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加深了藩镇割据的隐患。
那么赵匡胤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呢?概括起来就十二个字——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
建隆二年(961年)的一天,赵匡胤与赵普有一段非常出名的对话。
太祖问:“自唐季以来数十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
赵普说:“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
话音未落,太祖就说:“卿勿复言,吾已了然。”
赵普以“君弱臣强”一语道破中唐以来政变频繁、社会动乱的根本原因,又以“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十二字作为解决这一历史大问题的三大纲领。
他的回答,最初就是为解决藩镇问题而发的,只不过其后赵匡胤君臣的政治实践,又把这三大纲领推广到了强化中央集权的各个方面。
比如说分割相权: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即“削夺其权”;以枢密院与中书并称二府,即“收其精兵”;设三司总理财政,即“制其钱谷”。
分割相权执行的其实也是三大纲领,只不过这是这一纲领的始作俑者,久居相位的赵普所始料未及的。
在解决藩镇的问题上,赵匡胤严格贯彻了三大纲领——
在“削夺其权”上,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
其一,罢领支郡。
中唐以来,节度使一般统辖若干州郡,其驻地以外的州郡称为支郡。赵匡胤平定荆湖以后,便下令将这些地区节度使驻地以外的州郡全都划归中央直接管辖,中央派驻文官担任支郡的知州、知县等州县长官,三年一任,直接向朝廷奏事,藩镇的辖区和权力因此大为削弱。
后来,赵匡胤又将这一做法推行到新统一的南方诸国,至赵光义太平兴国二年,全国三十余名节度使全部都不再控领支郡。
其二,添置通判。
建隆四年,荆湖初平,宋廷始向当地诸州派遣通判。这一做法后来推广到刚被平定的原后蜀、南汉、南唐地区和全国各地。
这种由朝廷任命的新官,身负特殊监视的使命,按赵匡胤颁布的诏书要求,凡有文书,知州必须与其共同签署才能生效。
通判名义上既不是州府长官的副贰,又不是属官,故而往往与节度使、知州争权,动辄声称:“我是监郡,朝廷命我监督你!”
有一则趣事颇能说明通判对州县权力的分割和掣肘:杭州人钱昆嗜蟹,有人问他希望外放哪一州,他说:只要有螃蟹没通判的地方就行。
通判之设,原先旨在削夺罢领支郡以后兼知军州藩镇的权力,后来节度使仅成虚衔,通判在演变为知州副贰的同时,还起到制约知州的作用。
其三,收司法权。
五代藩镇跋扈,以致枉法杀人。建隆三年,赵匡胤下令,各州死刑必须由刑部复审。同年,恢复前代县尉的建置,取代原来由藩镇亲随担任的镇将,执掌一县的司法治安。开宝六年,又禁止藩镇以牙校审断州府刑狱的陋习,代以朝廷委派的科举出仕之文官,剥夺了藩镇对州府一般案件的审理权。
在“制其钱谷”上,主要措施有四条。
其一,严禁占留。中唐以来,方镇都掌握地方财赋,绝大部分截留自用,名曰“留使”、“留州”,只有极少部分用以上贡或贿赂朝廷。宋代后周,依然如此。
乾德年间,赵匡胤便屡下诏令,规定各州所收财赋税课,除留最必要的开支,悉送京师,不得占留。
不能支配地方财赋,无异于釜底抽薪,藩镇连养兵自大的本钱都被剥夺光了。
其二,设置漕司。漕司是转运使司的别称,掌一路财赋收入,以保证向朝廷足额上供和地方州郡开支充足。
乾德三年,赵匡胤最先设立淮南转运使。这一把地方财赋收归中央的重大组织措施,不久就推行到全国诸道。
作为朝廷外派的使臣,转运使权势颇大。开宝五年,李符出任京西南面转运使时,就把赵匡胤亲赐的八个大字“李符到处似朕亲行”书于大旗之上,常以自随。
其三,监临场务。场务是指征收各种商税、专卖税的机构。五代场务多由藩镇差遣牙校管理,不立章法,大肆诛求,成为方镇的重要财源。
乾德四年,赵匡胤开始派京都官监亲临各处场务,制定条禁,整齐文簿,有关税收直接归公,从此节度使不再有过问场务税课的权力。
其四,禁止贩易。五代藩镇常派亲吏前往诸道进行长途贩易,沿途免征商税。宋初,包括少数藩镇在内的数十功臣仍承袭旧风。到太平兴国二年赵光义颁布了内外臣僚不得“回图贩易”的诏令,把藩镇经商获利的渠道也给堵死了。
在“收其精兵”上,赵匡胤也采取了三条主要措施。
其一,选拔精锐充实禁军。
乾德三年(965年),赵匡胤命包括各藩镇在内的各地长吏挑选本道骁勇精兵,补充中央禁军的缺额。同时选拔强悍士兵作为兵样,分送各地照样募兵。后来又以木挺为高下之等,散发诸州依样遴选。这样就使节镇精兵尽入中央禁军,节度使也从此自知在军事上无法再与朝廷抗衡,自然会乖乖的服从中央调令。
其二,撤罢节镇。
开宝二年(969年)的一天,赵匡胤在后苑宴请王彦超等五位节度使,席间,对他们说:“你们都是国家宿旧,久临大镇,公务繁剧,不是朝廷礼贤之意呵!”王彦超立即心领神会,自求告老还乡。而武行德等四节镇却大谈自己攻战的资历,赵匡胤便不悦的打断他们话头:“那是异代事,何足为道!”次日,便把他们的节度使全给撤免了,而代之以太傅、少保、光禄大夫一类的虚衔。
后来赵光义也干过此类事,他撤免了石守信、张永德等七节度,堪称杯酒释兵权的克隆版,看来老赵家都有笑里藏刀的基因。
其三,文臣代阙。在藩镇因死亡、迁改、致仕等原因出缺后,赵匡胤便不再新任节度使,一概由京官权知,而京官毫无例外都是文臣。
为了提高取代节镇的知州的权威,他们往往带着中枢职衔,权知州府,例如,乾德元年,凤翔节度使王景死,赵匡胤便命高防以枢密直学士权知凤翔。
以后诸朝,这种情况几乎未见,应是赵匡胤为削罢藩镇所采取的变通措施。
以三大纲领收藩镇之权,由赵普建议,太祖施行,某些政策至太宗时仍在推行,其完成过程远较罢宿卫典领禁军为长,决不是一夕杯酒所能完事的。
北宋初年之所以能够彻底解决安史之乱以来的藩镇问题,一举割除长期以来导致政局动荡、社会战乱的毒瘤,虽说其中有内在的历史必然性,但太祖君臣在这一问题上表现出来的政治洞察力和政治智慧,也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当然,方镇太重不过是中唐以来君弱臣强的表现之一,而相权的强弱、兵制度问题才是直接影响到君权安危存亡的关键。
前面已经说过赵匡胤是如何通过实施三大纲领削弱相权的,在此也不妨将宋代兵制问题一并说说。
在兵制问题上,宋代实行了三大方针——
一是三权分立。
赵匡胤时代就已经逐渐形成了枢密院、三衙统兵的新体制。这种体制,用宋人的话来说就是:“祖宗制兵之法,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京师之兵,总于三帅,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
简单来说,就是把兵权一分为三,枢密掌兵籍,三衙管诸军,率臣主兵柄,各有职守,相互制约。
二是强干弱枝。
宋代军队分禁兵、厢兵、乡兵和蕃兵四种。禁兵是中央军兼正规军,是主力作战部队,主要布防在京师和军事要地。
厢兵是正规军中的地方部队,宋初由各藩镇兵中壮勇编入禁兵以后的老弱者留充,既维持地方安全,也从事各种劳役,因而既是地方军,又是杂役军。
乡兵是保卫乡土的非正规地方军,一般按户籍抽调壮丁组成,也有招募的。蕃兵则是边境少数民族组成的非正规边防军。
所谓强干弱枝,就是在部署军队时,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京师都比地方要绝对雄厚精良得多。赵匡胤时,禁兵约二十万,一半驻守京城,一半分驻外地。合京城禁兵足以对付外地诸道的禁兵,因而不会形成外乱。
禁兵成为国家的主力军而非卫戍部队,也就是在宋代才有的奇葩事吧?
三是以文统武。
五代时,枢密院由武将掌握,虽然对君主来说,兵权有旁落之嫌,但毕竟是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而到了宋代,枢密院的职权不仅被削弱,而且枢密使只能由文臣担任,武将至多担任副使。
狄青是唯一的特例,但也是宋代武将被文臣压制的一个典型。
枢密院如此,领军出征的率臣亦是。
率臣是禁军出师征战或戍时临时委任的统军大将,太祖太宗时还一般由禁军三帅担任,但到了真宗、仁宗朝则变成了路或州的经略安抚使担任,他们兼管地方军政,正职一般都是文臣,副职才由武将担任。
可能只有掌禁兵的三衙才是纯纯的武将。但他们说了不算,除了很多时候担任副职以外,军中还有众多由文臣、太监担任的无处不在的监军,还有皇帝亲赐的“阵图”……
统兵大将所受掣肘之深,无出宋朝之右。
宋代虽然因此没有成为继五代以后第六个由禁军将领发动兵变推翻的王朝,但也由于统制过严,政出多门,造成了各自为政、动辄掣肘、缺乏协调、难以统筹等弊病,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宋军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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