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江苏的王某开车送儿子回学校时,看到一辆与众不同的白色山地车,十分喜欢,于是趁着四处无人,悄悄将这辆车藏在了自己的路虎车后备箱里带出了校园。
王某称,自己并不差钱,就是因为喜欢,就顺手偷走了。而几个月前,王某也是因为“喜欢”,盗窃了别人的罗汉松盆栽,因案值较小未被处罚。而这次盗窃的山地车价值3000多元,根据相关规定,王某的行为已经达到盗窃罪的标准。
最终,法院判处王某拘役1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盗的山地车已经发还给受害人。(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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