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预付金管理办法是国家医保局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减轻医院的垫资压力,促进医保医疗改革的协同发展。
23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新闻发布会,介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2.0版分组方案有关情况。
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国栋回答第一财经提问时表示,鼓励通过基金预付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多地已经进行了积极探索,2023年全国有8个省份的60%以上的统筹地区都实施了医保基金预付,整个资金规模达到了475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医疗机构的健康良性发展。
《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完善预付金管理办法,通过预付部分医保资金的方式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资金压力。各地医保部门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商同级财政部门合理确定预付金的基础规模,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左右的预付金。
王国栋还表示,一些地方在基金预付上的力度比较大,比如,四川省2023年一年就向2345家医疗机构预付了50亿元的医保基金,占到上一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出的6.7%,今年以来又有新疆、陕西出台了预付金的管理办法。国家医保局鼓励与医保有长期合作、管理规范的医院主动申请预付金。
通知提出,定点医疗机构自愿向统筹地区申请预付金。基金预付要向与医保有长期合作、管理规范、信用良好以及在医保政策落地、发动居民参保、协助打击欺诈骗保、全面采集上报药品耗材追溯码等方面表现较好的机构倾斜,并明确对象、条件、标准、程序、结算清算方式等,保证医保基金安全。预付金拨付情况应于每年年底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江苏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宋宁宏表示,预付金是根据医疗机构上一年度住院医保月平均结算额来确定,并于次年的1月拨付到医疗机构。2023年底,南京市医保局就向江苏省人民医院完成了2024年预付金的拨付工作,预付金的规模超过一个亿,极大地减轻了医院垫资的压力。
在医保基金的结算清算方面,通知还要求全面清理医保应付未付费用。各级医保部门要站在讲大局、守信用的高度严格履行定点服务协议,及时足额拨付协议约定的医保基金。今年9月底前各地要对2023年以前按照协议约定应付未付的医保基金(含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等)开展全面清理,维护定点医药机构合法权益。
王国栋还对第一财经表示,各地对健全完善谈判协商机制做了很多的探索,在细化分组、争议处理、核心要素的调整等方面,医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还有医疗机构都在充分沟通,同时国家医保局也鼓励各地及时公布医疗机构DRG的分组情况和基金运行情况。
通知要求,各统筹地区要建立完善关于总额、权重、分值、调节系数等制度核心要素的谈判协商机制,以客观费用为基础,由医疗机构代表、行业(学)协会和医保部门共同协商,也可探索邀请参保人代表参与谈判协商过程。要建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家组,由临床医学、医保管理、统计分析、药学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为当地支付方式改革提供技术支撑,指导医疗机构更好落实医保支付政策,也可承担特例单议审核评议、矛盾争议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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