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宋潇实习生张源中
7月23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蒲江县公安分局获悉,近日,蒲江公安刑侦大队、特巡警大队于近期破获三起“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件。
2024年7月10日,蒲江县某镇发生1起车内现金被盗案。事主将车辆停放在该镇小区楼下,忘记锁车门,车内的1000余元现金被盗。蒲江县公安局已受理并侦破案件。7月13日,蒲江县鹤山街道某高档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生1起车内物品被盗案。事主将车停放在地下车库车位上,忘记锁车门,车上中控位置放的几千元现金被盗。蒲江县公安局现已受理并侦破案件,紧接着,在7月14日,蒲江县鹤山街道某路,特巡警大队巡逻队员将正在实施盗窃行为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
这三起案件的特点都是,犯罪分子均选择凌晨以后,下半夜这一时间段内,市民大多已熟睡,且作案时间跨度较长,车主们对车内财物缺乏有效控制。
犯罪分子多选择小区路边停车区域、地下停车场以及主干道路边停车区域,选择作案对象均为有明显财物存放的车辆。一些车主为图方便将现金、烟酒、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殊不知,正是这些存放的财物,吸引了犯罪分子注意。他们到达作案地点后,采用挨个“拉车门”、“碰运气”的方式,如遇车门未锁的车辆,便会实施盗窃。
警方提醒,停车要守规。市民朋友们在外出办事时,应尽量避免将车停放在人烟稀少、灯光昏暗的区域。将车辆停放至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或有摄像头装置覆盖区域,能更有效地保障财物安全。下车要锁门。当要离开或出现一些需要下车的情况时,带好随身财物,锁紧车门,养成下车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锁紧的习惯,消除侥幸心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财物勿外漏。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尽量不要在车内存放大量的现金以及贵重物品,不要在车内显眼处放置包及现金等物品,停车前携带有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的,应多留意是否有陌生人靠近或尾随。安装报警器。有条件的群众建议安装报警装置或防盗装置,一旦发生情况,及时发出报警。一方面可以提醒车主威胁到来,另一方面可以震慑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违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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