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日本的政府债务规模及相似之处

学之智经2024-03-30 21:30:00  51

(学之智经济原创)

政府债务扩张已经成为全球性普遍现象,任何国家都难以摆脱政府债务困局。政府债务本身是中性的,债务规模大小并不是风险的源头,关键问题在于债务期限结构与政府收入现金流是否匹配,以及主权信用基础和财政支出结构与效率等。政府债务风险主要表现为两类,一是主权债务危机,二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通常而言,中央政府的债务表现为内债的情况下,不会面临债明显的务偿还风险。当存在大量外债,特别是需要使用外币偿还债务,就可能存在主权债务风险。相比之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显著高于中央政府。这是因为,地方政府发行债务的利率通常较高,也不具备完整的宏观调控权力,更没有独立发行货币的权力,过度债务产生的风险就会更大。

美国和日本作为最大的两个发达国家,分别是全球最大经济体和第三大经济体,政府债务规模也排在发达国家的前两位。两个国家的政府债务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相同特征,那就是中央政府债务占据了很大的份量,地方政府举债行为被严格限制。中央政府债务主要以发行国债的形式而存在,这会带来诸多好处,不仅可以有效控制政府融资成本,而且能够更好地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并且,国债作为主权政府的负债,同时也扮演着金融市场重要资产的角色。

美国和日本的政府债务规模

截至2022年末,美国政府部门债务总额达到近33万亿美元;其中,联邦政府债务超过29万亿美元,州和地方政府债务约为4万亿美元。联邦政府债务、州和地方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14%、14%,即联邦政府是政府部门债务的主要债务人。

从1990年以来,美国GDP增长了430倍,而政府部门债务增长了超过990倍。政府债务增速显著快于经济增速,这被认为美国政府债务风险持续上升的重要原因。从1990年以来,联邦政府债务增长了超过1200倍,占GDP的比重从略高于40%上升到114%,快速上升;州和地方政府债务增长了不到400倍,占GDP的比重保持在14%-20%之间,基本较为稳定。在整体政府部门债务中,联邦政府债务比重从74%上升到接近90%,州和地方政府债务比重从26%下降到略高于10%的水平。

截至2022年末,日本政府部门债务总额达到近1400万亿日元;其中,中央政府债务略低于1200万亿日元,地方政府债务略高于200万亿日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14%和37%,即中央政府是政府部门债务的主要债务人。

从1969年以来,日本GDP增长了890多倍,而政府部门债务增长了超过19000倍,与美国一样,日本的政府债务增速显著快于经济增速,这同样被认为是政府债务风险持续上升的重要原因。从1969年以来,日本中央政府债务增长了超过25000倍,占GDP的比重从8%上升到214%;地方政府债务增长了8500多倍,占GDP的比重从4%上升到37%。在整体政府部门债务中,中央政府比重从66%上升到85%,地方政府债务比重从34%下降到略高于15%。从1998年以来,政府部门债务增长主要依靠中央政府加杠杆,日本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就始终保持在略高于200万亿日元,基本保持稳定。

美国和日本政府债务的相似之处

美国和日本政府债务存在诸多相似性。首先,从债务规模来看,美国和日本是政府债务规模最大的两个发达国家,政府部门杠杆率也排在全球前列。其次,从债务增长来看,21世纪以来美国和日本的政府债务都在不断攀升,并且政府债务增速都显著快于经济增速。再次,从债务结构来看,美国和日本的政府债务都主要集中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债务比重都较低。此外,从杠杆率来看,随着债务规模不断扩大,两个国家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也持续上升。

一些学者认为,总有一天将迎来明斯基时刻,美国和日本都将引爆国债地雷。不过,从目前而言,相较于其他大部门国家,美国和日本的政府债务风险并不大。根本原因就在于,相较于其他国家,美国和日本都具有较强的经济基础,国家信用总体较好。只要具备充足的财政收入现金流,就可以按时偿付国债利息,“债务鸦片”就不会断货。

美国和日本政府债务结构具有相似性,在债务规模持续攀升的同时,突出表现为中央政府债务占比高、地方政府债务占比低。这种政府债务结构有诸多好处。首先,中央政府发行国债的成本相对较低。这主要是因为中央政府的信用等级较高,能够以更低的利率获得资金,有助于减轻政府部门负债成本。其次,有利于风险管理和市场调控。中央政府在发行国债时通常更加透明,债务风险可以较好地管控,也能够更好地向市场传递政策信号,使得国债可以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再次,中央政府具有货币发行权。这意味着,在极端情况下,将国债作为桥梁,把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联系起来,合理控制货币发行,不但可以弥补资金缺口,而且能够更好地控制债务规模,防止国债违约。

实际上,国债与主权货币都以主权信用作为基础,二者有一定的同质性,都是中央政府的意志和行为的表现。相比之下,地方政府发行债务的利率更高,并且也不具备完整的宏观调控权力,更没有独立的货币发行权。如果地方政府大幅举债承担了偿债责任,但是不能够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更不具有发行主权货币的权力,那就产生了责任与权力不匹配的问题,必定承担风险。

此外,经常看到欧美国家地方政府破产事件,常常被我国媒体贴上发达国家政府管理混乱、财政亏空、不负责任等负面标签。实际上,这是一种严重的误导,甚至是自欺欺人。在合理的法律规范框架下,地方政府债务破产并非损害公共信用,而是切断了地方债务风险向中央政府的传导,反而能够起到维护主权信用的作用。在地方政府债务破产法的约束下,能够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防止政府乱花纳税人的钱,是财政管理规范化的一种表现。此外,当不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破产重组之后,能够较为有效地解决历史问题,促进政府职能部门轻装上阵,更好地履行公共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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