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餐饮公司,为创业初期企业,发起人甲方旗下自有品牌的餐饮公司已有50多家直营门店,Y公司为引进及留住人才,以合伙经营模式开展业务,股权设立时应考虑到原始股东甲方、戊方和己方未来需要对核心经营层员工乙方、丙方和丁方进行同比例送股11.5%的股权激励,以下为合伙经营模式下餐饮公司股权的设立流程:
、先设立A合伙企业,甲方为A合伙企业的GP(普通合伙),其他合伙人为LP(普通合伙人)。A合伙企业设立后,再设立Y餐饮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
、A合伙企业和Y公司的股权架构图如上图
、赠股11.5%约定如下:
鉴于乙方、丙方和丁方是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团队,为了进一步提高乙方、丙方和丁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甲方、戊方和已方自愿赠予合计11.5%的股权给乙方、丙方和丁方,其中赠予乙方5%股权、赠予丙方5%股权、赠予丁方1.5%股权
该11.5%的赠予股权,由甲方赠予8.513%、戊方赠予1.494%、已方赠予1.494%,在公司设立后3~7日内办理完毕赠予股权变更
?说明:
1、考虑到甲方未来需要对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以及未来激励份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甲方在A合伙企业预留12%的股权比例,用于未来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以保证未来甲方对核心员工同比例稀释股权时,甲方在A合伙企业的股权仍然大于1%
2、未来Y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通过新设B合伙企业,B合伙企业通过对Y公司增资扩股的方式,持有Y公司股份
3、未来外部投资者通过对Y公司增资扩股的方式,持有Y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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