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以某位制造业企业谈了增值税对其经营的影响,有朋友在文章下评价说,增值税是间接税,企业不应该关注这个和自己“无关”的税种,只需要向下“传递”就行了,也就是说,企业只是增值税的“搬运工”,并不是纳税人。
真的是这样的吗?不可否认的是,教材上就是这样给我们灌输的,而且是学习好的那帮同学才有兴趣去关心这些不考试的内容。但是,这些同学的理解是有问题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就算是间接税,企业也不是“搬运工”,而是既是“搬运工”,也是纳税人。搬运的是上一个环节已经纳过的税,也就是“进项税额”;纳的是自己应该负担的税额,怎么就不是纳税人了呢?如果一定要说,销售额中那部分税额的“所有权”就不属于企业,这显然是在“自说自话”。
几十年前,我刚学习税法的时候,老师就告诉我,以后一定会实现一种完美的增值税环境,那就是增值税和“不含税的销售额”要绝对分离,每一个企业只关心不含税的销售额是多少,他们根本不关心税的问题。每一个企业不仅不纳税,还在享受国家给予的“退税”政策,那就是交了自己该交的17%,退了上一环节别人交的17%(当时的标准税率)。
几十年过去了,我在各种商业环境中都和各类企业打过交道,只在部分外资企业身上看到,他们定价真的是按不含税价格进行的;也见过营改增时,部分国企(铁路货运的部分收费环节)直接按原来的营业税含税额给民企定价,让这些企业再单独给他们交一个增值税的金额。这些情况的特点都是,独家销售的商品或独家提供的服务,其他企业几乎全是按含税价格报价和签订合同。
其次,我们在销售消费品的时候并没有把税额单独列示,也没有对低收入人群有优惠或者退税的规定,官方也并没有下力气来推动“价外税”的概念,甚至还不想让消费者知道。大多数的消费者听说加税,反而是很高兴的,当成那些措施,都是在帮他们收拾有钱人。
最后,我们的市场主体是国企和民企混合的,国企虽然也有参与完全竞争的,但大多数还是占据着赚钱不求人的重要关键环节。民企就惨了,在夹缝中既要受到高税收、高融资成本和高要素成本的三大压力,还要去国企投标争取订单。
投过标的朋友都知道,那个残酷程度是超乎想象的,当你的竞争对手低价中标后,他赔钱去供货或者施工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偷工减料和偷税漏税就不可避免。你怎么办?其实只有两个选择,一是下次投标的时候也做好跟他“看齐”的准备,二是收拾东西,准备关门。
当然,还是有很多企业,依靠独特的技术和优质的产品,不屑于搞这些名堂的。但这肯定是极少数的企业,哪怕这类企业的比例这些年来有所上升,但仍然很难成为市场的主流。如果想要只留下这类企业,市场上就剩不了多少企业了。
我们继续上次的例子来谈,这家民企的产品受到经济下行的影响,价格下跌一成,从1000万元的销售额降到了900万元,情况如下。
这家工厂的收支差额为50万元,其中32.4万元拿来交增值税了,企业只留下17.6万元,如果再交完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剩下的可能就只有10万元出头了。当然这样的企业,显然是不会分红的,哪还有能力分红呢?这倒是暂时性地把那两项所得税给省下来了。
但是,产品市场价格下行,仅仅是增值税的负担,这类企业就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如果不是产品价格下行,而是需求量打九折呢?
这种情况相对要好一些,因为原材料要少消耗一成,结果就是企业的盈利为61.9万元,增值税上交38.1万元。朋友们应该看到了,越赚钱的生意,相对的税收负担就越小一些,越是赔钱的生意,基本上就只剩下了税收负担。前几天那个老厂的例子就是比较典型的亏损额和增值税额一致的情况。
但是,在经济下行期,企业遇到的更多的情况是,量价齐跌,如果价格和销量都打九折,结果就不太好看了。
这个时候企业就出现了17.8万元的亏损,而增值税还要上交27.8万元,也就是说,在小额亏损的情况下,企业的股东是需要拿钱出来补贴增值税的。这个时候的水电气和人工可能会有轻微的下降,但在企业干过的朋友就知道,在九成左右生产量的时候,几乎很难降低太多的其他费用。只是产量略有下降,以前那些该干的活基本上不会少多少,甚至由于订单更分散,反而可能会增加一定的工作量。而且这个时候的坏账损失等还会逐步上升,企业还会有额外的一些损失。
企业主不可能是傻子,如果是的话,他们就不会在改革开放的前几十年赚到钱的。当发现坚持已经毫无意义的时候,他们就会选择放弃,关厂清算,甚至破产。往往坚持的时间越长,结果越惨,因为坚持这段时间是持续亏损的,以前赚的钱可能已经花掉很多了,手头所剩下那些现金,在坚持的这些年就基本亏掉了。那么,从其利息支出看,这家企业大约有数千万的贷款,可能就无力全部偿还了,极有可能在老赖的大军中又多了一位以前的成功人士。
税率如果降至5%,并统一税率,不要乱搞一些对垄断行业的优惠政策,比如天然气和自来水,另外允许贷款利息的抵扣,这家量价齐跌的企业才有可能在微利的情况下生存下来,有可能就会坚持到降税带来的下一轮经济复苏期。虽然也有部分企业主还是会选择放弃,但这种情况下还是比前面的情况要好很多,一是有可能能够低价把企业转让出去,后续的经营者因为取得企业的成本较低,而愿意继续经营下去,再或者经过横向或者纵向的合并重组能提升企业的利润率。至少没人要,被迫清算或者破产的可能性就会下降很多。
这会不会大大降低财政收入呢?表面上看当然会,实际上却有可能不降反升。一是,低税率的情况下,偷税的必要性下降,谁天生就想铤而走险违法犯罪呢?二是,现在的金税四期等征管手段已经完备,打击偷税行为并不难,而且是以大数据为基础,已经摆脱了以前的以票为基础的局限。三是,低税负鼓励更多的人创业和创新,市场的繁荣程度会大大提升,消费繁荣可能会逐步到来,相当于社会的周转效率提高了,相同时间段的税收不降反升的情况极有可能发生。
这当然不是猜测,在1981年,美国总统里根实施了一系列减税措施,包括降低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尽管有初始的财政赤字增加,但随后几年美国的税收收入有所增长,原因就是由于经济增长和扩大了税基。
这种情况当然不只是在美国发生,2000年在俄罗斯,2019年在希腊,以及长期在爱尔兰和新加坡等低税负的经济体中存在。
人微言轻,我只是这么一说,朋友们也只能看个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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