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里,方太初是跟着父亲方协文长大的。
黄玫瑰为了傅家明,放弃了方太初的抚养权。
所以,当方太初再一次见到母亲的时候,是自己带着未婚夫周堂华回香港。
这事儿还是黄振华主动约的方太初,要不她即便回了香港,也是不愿意见自己母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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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华作为舅舅,当然要尽地主之谊了。而黄振华在香港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所以他请的一顿饭,规格可不小。
用周堂华的话说,那一顿饭足足1000美金,6000块钱,相当于周堂华在美国一学期的开销。
想想,一个香港人的一顿饭,居然是美国学生一学期的开销,这种震撼,是周堂华震惊的。对于一个有志向的青年,黄振华的震撼力有了。
我想,虽然黄振华有这个实力,但此举也并非是简单的请客吃饭。
用一便饭来展示实力,这种做法相当高级!
02
很显然,周堂华感受到了自己未婚妻娘家的实力。
所以,自己未婚妻有这样的一个舅舅,周堂华即便一眼就倾慕自己的丈母娘黄玫瑰,也会权衡利弊。
你看,真正的老油条是黄振华啊!
但,他的代价也是很大的,至少曾经损失了一个挚友——周士辉。
吃一堑长一智吧,天上没有馅饼,人间也没有免费的早午晚餐!
后来,黄振华让周堂华考虑留下来,还开出了30万年薪的合同,起薪30万,目的是为了留下玫瑰的女儿小太初。
周堂华犹豫了,他知道,只要他答应,不出十年,他就会成为另一个黄振华。当时的黄振华,在香港可是明星一样的人物,十分显赫。
但,他还是拒绝了,因为太初说要回美国与父亲同住。
我想,周堂华之所以同意回去,还是不想失去太初。而他真正爱的到底是方太初,还是方太初的背后那些硬实力,就不得而知了。
03
但我想,对于一个有野心的男人来说,儿女私情在他心中一定不是首位。
后来,方协文过世,方太初和周堂华回到香港。黄家人自然是对方太初照顾的,黄振华也给了周堂华一个非常体面的工作。
你看吧,该是他周堂华的,跑不掉。
可是,他却害怕了。
因为方太初的社交圈越来越广,周堂华害怕了。他害怕玫瑰会离开他,毕竟老丈人就是前车之鉴。
这个时候,作为丈母娘的黄玫瑰出现在周堂华身边,她开导他,不为别的,只是为了弥补自己的女儿。她希望女儿快乐幸福,至少不像她一样。
只是,周堂华自己迷失了,他总会拿黄玫瑰与方太初对比。
周堂华觉得两人虽然很像,可是黄玫瑰比方太初要温柔得多,性格也好得多。或许,周堂华在黄玫瑰那里得到了宽慰,至少,当下的玫瑰美是美,却没有了乱七八糟的恋情,也不再参加任何社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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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年纪,哪个男人不想金屋藏娇。
事实上,周堂华爱的还是方太初,只是方太初太年轻,小玫瑰虽然娇贵,却是一栋金屋藏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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