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表达的多种可能性 根据主体自身的类别、形状和范围,以及在不同瞬间和不同环境中的具体视觉印 象, 我们可以有选擇地对其在拍摄范国、拍摄角度、拍摄距窝和拍摄时机上做出判断 和选择, 采用不同的视觉表述方式来表达摄影师对被摄对象各种不同的理解。我们在 选择主体的同时选择背景和陪体, 或者根据主体的特定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背景和陪体 有时也可以不要陪体, 仅以背景作交代。主体、陪体和背景之间总是存在某种內在联 系,而在背景与陪体的选择方式、方法上,我们既可以看出一个摄影师所具有的造型 功底,又能充分领略摄影师的个性特色、 "兴趣中心" 与 "黄金分割" "兴趣中心" (Interesting center ) "兴趣中心", 构图学术语,指画面中引人瞩目之处, 通常就是被摄主体本身,或 被摄主体所处的位置,也可以是画面中各人物情感交流的会聚点与情节中心 (图 4-1 )。 总的说来, 它是画面中视觉地位最高,或者说是最具视觉价值的部位。 目前,摄影人对摄影画面兴趣中心的理解并不一致, 绝大多数人认为,一幅特定 的摄影画面只允许存在一个兴趣中心, 而少部分人则觉得摄影画面中可以出现两个兴 趣中心,甚至也可以无明显的兴趣中心。从画面的视觉效果看, 兴趣中心应该是能首 先吸引我们视觉注意的地方,当然, 它并不一定就是画面中最能表达视觉含义的地方 如在一幅灰调或暗调的画面中,高光点或明亮的部位 ( 如天空部位或夜景中的灯光), 往往是首先吸引我们视觉注意的地方,而这些高光点或明亮的部位并不一定就是画面的视觉中心。在国外, 人们往往很重视 画面中视觉地位最高的高光部分, 他们所 说的 "高光点" ( Highlight ) 往往就是我们 认为的 "兴趣中心"。再说,我们要通过拍 摄来表现的也不单单是什么视觉中心本身 而是一种对由主体与背景以及画面之中各 种因素所构成的现实关系的揭示, 或者说 画面所展示的是摄影师对某种现实关系的 理解与把握。视觉中心或兴趣中心在更多 时候只是起到一个引起观众视觉注意的作 用(通过对该画面的注意来达到对画面深 层含义的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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