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7月10日讯(记者黄玉洁张书维)今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银消费金融”)因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罚款合计50万元。
中银消费金融向蓝鲸新闻表示,此次处罚内容与昨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员工个人处罚罚单属于同一事件。
从7月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罚单来看,时任中银消金重庆区域中心职员万意,对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工作五年。
中银消费金融回应称,2019年发生了前员工个人的违法案件,该案已经法院刑事判决;针对暴露出的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公司已第一时间立查立改,同时汲取经验教训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公开资料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是首批开业的四家消费金融公司之一,也是上海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该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5亿元,经过两轮增资,目前注册资本为15.14亿元,前三大股东为中国银行、百联集团和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2.8%、22.08%、13.44%;其余股东为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深圳市博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红杉盛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此前中银消费金融发布的金融债券发行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末,中银消费金融总资产规模达到748.16亿元,同比增长16.17%;全年实现营收78.56亿元,同比增长16.25%;实现净利润5.37亿元,同比下降15.03%。
2023年,中银消费金融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670.75亿元,同比增长16.05%;资本充足率12.24%,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31%,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截至2023年末,中银消费金融不良贷款率为3.47%,报告期内波动上升,同比提升0.6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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