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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7月10日讯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泽金管罚决字〔2024〕4号)显示,因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规定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责令改正,罚款10.5万元;对董鹰(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部门负责人)警告,罚款1.5万元。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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