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申报并审核报关单的基础上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校对检查。
查验的目的是核对实际进出口货物与报关单所报内容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确定货物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
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免验的之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
海关查验货物,一般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监管场所进行,如有理由要求海关在监管场之外查验,应事先申报经海关同意。
海关在查验时有以下要求:
1、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工作。
2、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进行开验、复验或提取货样,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
3、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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