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股票定义为金融消费。那么应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存在欺诈行为的,遵循消费者要求,赔偿其损失,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
什么是欺诈行为?财报造假,造假上市都属于欺诈行为:隐瞒真实情况,粉饰业绩。购买其股票的消费者,有权主张消费者权益之假一赔三!
以上这些显然不可能实现。把投资定义为消费,为什么把事实,说的那么明明白白?辛苦赚到钱,来股市消费,越消费钱越少,股票就是商品,不是什么投资品?
金融消费,很好的解释了,转融通卖不完,量化秒三百,股指期货频繁交割,大小股东减持套现,正是这些让你成为了消费者。
既然是消费者,就别谈什么回报!从没听说过,越消费钱越多的!希望只是某些人的笔误,投资于股市变成消费于股市,岂不成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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