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联社改革加速“一省一策”显成效

中国经济时报2024-06-21 00:00:00  87

热点本报记者王丽娟

日前,江西省联社发布关于组建江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决定启动江西农商联合银行组建工作。

深化省联社改革是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在“一省一策”政策的推动下,多地省联社改革按下“加速键”。从2022年“第一单”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模式到2024年出现省级统一法人改革,全国农信社新一轮深化改革正步入关键阶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一省一策”启动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不同模式满足不同省份改革需求

监管部门多次强调,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探索省联社改革。截至目前,新一轮农信社改革按照“一省一策”指导原则推进,已有浙江、山西、河南、四川、辽宁、广西、海南7家省(区)联社完成改制。其中,辽宁、海南选择组建省级农商银行,其余5个省份选择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保持两级法人地位基本不变,可通过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增强服务内容和能力,是相对优化的一种模式;而省级农商银行适合经营区域较小、机构数量较少或风险较高的省份。

“改革模式和方案并无优劣之分。我国幅员辽阔,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农信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发展态势差异较大。”董希淼表示,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地方政府坚持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等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兼顾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双重目标,选择适合本省(自治区)的改革模式。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金融保险研究室副研究员靳少泽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化省联社体制改革是当前我国推进农信社改革的核心环节,也是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2021年以来,按照“一省一策”的思路,浙江等地纷纷成立了省级农商银行或联合银行。“这两个方式也是目前各地选择较多的方向和模式。”靳少泽表示,统一法人模式,以辽宁、海南等为代表,将全省农信机构合并为统一法人,组建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原基层农信机构作为农商银行的分支,这种模式的改革有助于理顺公司治理机制,解决产权和控制权同归一体的矛盾悖论,避免充当“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角色。

第二种联合银行模式,以浙江、河南等为代表,全省基层农信机构共同出资组建具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农商联合银行承担辖内农信机构的经营管理职能,这种模式的改革成本相对较小,能在保持两级法人地位不变的同时,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增强服务内容和能力。

受访专家认为,省联社改革是一个艰难且缓慢的过程,这是因为在这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难点。在靳少泽看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成本问题。农信机构法人、股东众多,协调各联社和基层信用社进行资产、负债整合的成本很高,理顺股权、资产整合等方面难度大。二是资金问题。农信机构的资产规模、质量存在差异,部分机构化险需要大量的资金,不良资产处置的压力很大。三是治理问题。比如,统一法人模式中,省联社原先承担行政管理职能,改革后在管理、人才等方面存在一定欠缺。再比如,联合银行模式中,没有打破原来的二级法人体制,股权和管理结构倒置的问题仍然存在。

加快和深化省联社改革要多方着力

今年年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时明确,要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步伐加快,农信社改革有序推进。加快和深化省联社改革,应从哪些方面着力?

董希淼建议,要从五个方面优化政策和制度安排,更好地支持农信社改革化险、稳健发展。

一是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在农信社改革进入深水区之际,应加快出台全面深化农信社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革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支持各省(自治区)因地制宜、“一省一策”,兼顾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双重目标,探索新机制、新模式、新方案。

二是坚定改革目标和方向。在改革过程中,应坚持服务县域、支农支小的基本定位不动摇,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和优势,提高金融供给的能力和质量,提高涉农贷款比例,巩固农村市场份额,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和“三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三是加大对改革的政策支持。支持省级机构发起设立理财、科技等子公司,根据需要合理申请业务资质。对省级机构的性质和监管要求,也应进行明确。省级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梳理正面和负面清单,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

四是选择合适的改革模式。在改革中,不同地方改革的重点和次序应有所不同。地方政府应不干涉农信社日常经营管理,推荐提名农信社董事及高管人选时应把从业经历、专业素质放在第一位,避免让缺乏金融从业经验的政府官员进入农信社管理层。

五是尽快为农村金融立法。当前,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在农村金融方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但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农村金融法律。建议制定农村金融法,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经营行为,为农信社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和约束。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分省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这些政策文件为下一步深化省联社改革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靳少泽表示。

一是回归本源。坚持服务县域、支农支小的基本定位不动摇,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和优势,提高农村金融供给的能力和质量,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国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二是明确定位。确立经营模式以及制定机构的使命和目标,准确定位农信机构与省联社的关系,明确各层级法人治理体系及管理约束关系,摆脱泛行政化干预和控制,持续完善农商银行、联合银行公司治理。

三是稳妥化险。稳妥处置高风险农信机构,拓宽基层农信社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在拓宽资金来源、减免税收费用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四是对症下药。各省省情不同,省联社改革不应是在现有的四类模式中搞机械的“四选一”,也不应搞“随大流”,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大方向,因地制宜、把好节奏,选定适合自身发展的具体改革路径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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