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的三好政策是陷阱,涉嫌虚假宣传”,一位陕西西安的张女士向参谋长说车求助道。
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以至于这位奔驰车主如此气愤。
通过和张女士沟通之后,我们梳理了事件发展过程。
事情起因——2021年1月,张女士在奔驰4S店看车时,销售顾问极力推荐奔驰EQC,并表示该款车享受厂家新出的“三好”政策,即低首付、三年免息贷款、三年残值担保服务(大约车价的50%)。
通过和销售顾问的详谈之后,张女士对于其中第三好:“若三年之后,不想要车了,可将车辆还给4S店,且不用支付剩余尾款”非常心动,于是便购买了此车。
最终协商内容如下:
车辆总价499800元,其中48130.74元一次性支付;200499.91元三年免息分期,平均每月支付5569.44元;251169.35元尾款视三年到期情况而定,若返还车辆,则无需支付。
但令张女士意想不到的是,三年时间已到,去4S店返还车辆时,工作人员以员工离职、合同没有约定为由拒绝,并表示:“可按二手车价回收,目前这台车市场价值14万。”
这对于张女士来说,无疑晴天霹雳,若想按原计划解决此问题,则需要额外支付11万元。
随后,张女士先后联系了买车时的销售经理和销售顾问,其们也均表示已离职。
销售经理解释称:“当初与张女士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奔驰公司,与个人无关。”
销售顾问解释称:“这个政策确实是厂家推出的,但由于实行时间短,并不了解三年后的落实情况。”
无奈之下,张女士于2024年1月去二手车商处了解了一下这台EQC的市场价值,一位二手车商报价16万,一位二手车商报价14万。
张女士吐槽:“现在天天被追支付尾款(251169.35元)”、“整个就是一骗子”。
对于张女士的遭遇,我们真的很同情。
通过查询发现,梅赛德斯-奔驰曾经多次在公共平台宣传“三好”电动购车计划,承诺车辆三年到期可买、可还、可换。
可惜多位车主相信了奔驰的美好承诺,三年后返还时或者置换时遭背刺,纷纷表示:亏大了、很后悔。
另外,张女士回忆之后称:关于这个问题,已致电奔驰厂家5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而且签订合同时,由于车辆以公司名义购买,所以需要公司法人(张女士的老公)签字。而张女士的老公在签字时,销售顾问并未解读制式合同条款,便要求其签字、盖章。
张女士认为销售顾问此举违反了《民法典》关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规定。
综上可见,奔驰在诚信、售后服务方面存在很大短板。
但汽车作为大宗消费品,试错成本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买车时已经将售后服务作为重要参考标准。
因此,当下对于奔驰来讲,当务之急是正面回复张女士所反馈的问题、积极提升诚信意识、加强人员管理,以此来挽回品牌形象和消费信任。
另外,为了避免大家以后遇到此类问题,总结了以下建议,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1、买车时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最好将与销售顾问的交谈过程全程录音;
2、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于相对模糊或者容易产生疑问的文字,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对方和自己想的一样,而是应该及时与销售顾问沟通,避免在签订合同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3、将官方的承诺以及与销售顾问达成一致的内容(不限于赠品、优惠)全部写在合同里,或者出一份有保障性的声明。
4、买的没有卖的精,对于任何天上掉馅饼的事,一定要保持理性,切勿陷入车企的消费陷阱。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7659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