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北京市一名中年妇女违规停车堵塞交通,无视他人规劝,叫嚣“外交豁免权”的行为,直接冲上热搜,
“外交豁免权”一词很多人都很熟悉,但到底什么是“外交豁免权”?这项权力的使用范围、有无限制约定呢?
外交豁免权是指外交官在驻在国享有的一系列法律上的特权和豁免,主要目的是保护他们能够不受干扰地执行外交任务。以下是对外交豁免权的精炼解释:
什么人享有:通常是外交官和他们的家属,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外交使团的其他工作人员。
行使方面:
人身自由:外交官不受驻在国的逮捕或拘留。
法律程序:外交官不受驻在国法院的司法管辖。
财产免税:外交官的个人物品免征关税和其他税收。
不能行使的情况:
严重犯罪:对于外交官犯下的严重罪行,如谋杀或间谍活动,豁免权可能会受到限制。
驻在国同意:如果驻在国明确表示放弃豁免权,外交官可能需要接受法律程序。
限制规定:
不得干预内政:外交官不得干涉驻在国的内政事务。
遵守法律:外交官应尊重并遵守驻在国的法律和规章,除非与豁免权冲突。
豁免权的放弃:在特定情况下,如涉及民事责任时,外交官可能需要放弃豁免权。
综上所述,大家可以清晰的了解到,外交豁免权并非“免死金牌”,不仅在权力的行使人群及范围有明确约定,并且,该权力的行使是建立在遵守驻在国的法律法规基础之上的。
虽有明确约定,但俗话说“弱国无外交”,一百多年前的中国,国弱民穷,面对那些洋大人们,只有“忍气吞声”,如今的中国,早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无论哪个国家的人,来到国内工作、学习、生活,都得规规矩矩的,更何况一个北京大妈,
相信该事件的后续发展应不会让大家失望,静待吃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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