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创首发上市前股东陈岚被福建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台海网2024-06-18 11:26:25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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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6月18日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0号显示,因陈岚作为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艺文创)首发上市前股东,在德艺文创首发上市相关文件中承诺,减持德艺文创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德艺文创发出公告,每年转让德艺文创股份不超过你直接或间接持有德艺文创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021年9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陈岚在未预先披露的情况下,累计减持德艺文创股份9,511,650股;同时,陈岚2024年累计减持德艺文创股份数量超过了持有德艺文创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陈岚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以下简称《承诺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下简称《减持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等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减持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承诺指引》第十七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陈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陈岚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违规影响,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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