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府谷公安交警城区中队民警在永安路百安美居附近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陕K***G的机动车停靠在路边,城区中队民警反复喊话提醒让驾驶人迅速驶离,但驾驶人无动于衷。于是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陈某“呼呼大睡”,城区中队民警赶忙将其唤醒。
在询问过程中,城区中队民警嗅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44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取证,驾驶人陈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调查得知,6月13日晚上9时30分,陈某与朋友吃饭喝酒至6月14日凌晨3点多,然后步行至高石崖夜市停车场找到自己的车,准备驾车返回家中,当其行驶至永安路百安美居附近路段时,因强烈的醉意,于是便将车停放在马路边沉沉睡去,最终因酒驾被民警查获。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张成龙通讯员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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