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函一到马上分红, 杭州这家上市公司刚刚这样回应 | 直通浙股

都市快报橙柿互动2024-06-17 17:02:30  75

因为未按《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浙江上市公司兆丰股份吃到了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不过,兆丰股份的认错态度非常好,警示函刚下发,公司便紧急发布了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拟于2024年中期实施现金分红。

随后,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兆丰股份何时派发分红。公司回复称,“目前还是董事会决议,具体要等到股东大会通过后才能确认具体时间和方案,后续以公告为准。”

兆丰股份办公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主营业务为各类汽车轮毂轴承单元、分离轴承等汽车轴承,以及商用车底盘系统零部件和新能源电动车桥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创始人孔爱祥(1962年出生)曾在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杭州大兆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弘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金秋汽车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兆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省智观信息技术咨询研究中心理事长。

2017年,兆丰股份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其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七、股利分配政策”披露如下:“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公司在持续盈利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形式分配利润,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020年和2022年,兆丰股份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984.96万元和16453.96万元,未分配利润均为正,但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为此,今年6月16日,浙江证监局向兆丰股份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27号),决定对兆丰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要求兆丰股份进一步增强分红意识,健全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稳定投资者预期,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与此同时,深交所也向兆丰股份出具了监管函,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进一步增强分红意识,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在接连收到监管函后,兆丰股份6月16日晚紧急公告,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其中期利润分配形式为现金分红。后期公司将依据该安排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

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共分为9个部分,被称为新"国九条"。

新"国九条"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强化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明确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

对此,杭州相关券商投资顾问指出,“国九条关于分红的核心导向是强调分红、注重分红、强制分红,是对于市场风格所做的长周期的积极引导,将市场的关注点从公司能够赚多少钱,引导到公司是否能够为投资者带来稳定的分红。而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扭转投资者对于资本市场长期以来‘重融资、轻投资’的固有印象,通过强化投资者回报增强A股市场的吸引力,对于投资者而言,也将产生长期的、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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