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公司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造成重大损失,受到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约谈。与医疗机构相比,零售药店药品没有处方和病历的约束,再加上销售过程隐蔽快速,让医保基金流失发现线索和取证都更加困难。医保基金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需引起重视。
近些年,我国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具有医保定点资格的医药机构已达百万量级。随着医改的推进,药店销售医保药品的渠道还将进一步拓宽,零售药店将成为下一步医保基金监管的重点。
一方面,医保部门应全面从严、多措并举加大对定点零售药店监管,督促其从源头规范经营行为,系好第一粒“扣子”。同时,还要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提升专项整治效果、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技术手段应用、建立监管制度约束,对问题比较严重的机构开展约谈以及相应处罚,确保药店不敢轻易触碰监管红线。
另一方面,药店自身也应提高认识,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相关企业应督促旗下门店及时退回医保基金损失。完善内控制度,通过加强员工守法教育、日常管理、培训考核,定期开展合规检查,对出现欺诈骗保问题的管理和销售人员采取“一票否决”等措施予以处罚。加强门店日常管理,切实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此外,公众也要提高对医保基金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发现问题积极监督举报。最终,各方要形成合力,守护好百姓“救命钱”。 (作者:吴佳佳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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