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6月13日,庚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原控股股东也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原控股股东被立案
公告显示,原控股股东中庚集团于2024年6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中庚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6月11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庚集团立案。
庚星股份表示,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庚集团的调查,立案调查期间,中庚集团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调查。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了解,中庚集团因涉及股票质押业务违约、保理合同纠纷,其所持有的7992.96万股被冻结。今年一季度,中庚集团持有的7992.96万股股份相继被上海金融法院拍卖,在权益变动后,中庚集团持股比例降至0.87%,海歆能源持股比例升至24.10%。庚星股份控股股东由中庚集团变更为海歆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梁衍锋变更为钟仁海。
中庚集团官网显示,该公司创建于1997年,致力于城市运营24载,拥有资产总值超过1200亿元。目前已形成地产、产业园区、供应链和金融投资四大核心业务板块,业务领域涉及住宅开发建设、产业运营、金融服务、酒店管理、商业投资、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并参与政府PPP项目,是一家具有内外资背景、全国性、全产业链、综合性大型集团公司。
不过天眼查显示,中庚集团涉股权出质、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股权冻结、司法案件等风险,其中被执行总金额为98.05亿元。
此前公司也被立案
庚星股份1月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庚星股份的2023年财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所指出,报告期内,庚星股份公司与两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存在大额逾期现象,应收账款项合计1.86亿元。会计所认为,对庚星股份上述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评估、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业绩方面,庚星股份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8.18亿元,同比下降55.72%,归母净利润约-5149.53万元。今年一季度业绩也未见好转,实现营业总收入1.82亿元,同比增长209.09%,归母净利润约-1927.93万元。
今年3月,该公司还曾因未及时就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庚星股份2023年年报显示,在主营业务方面,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焦煤、焦炭等“黑色系”煤化工相关品种。2023年受煤炭价格中枢下移、下游有效需求不足等市场因素影响和公司确定战略方向后,公司主动缩减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规模。在战略转型方面,公司紧密围绕“双碳”产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坚持公司作为“双碳”服务运营商的战略定位,稳步推进公司从传统旧能源向新能源逐步转型,并以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建运营等为先期切入领域,持续投入新能源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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