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近期,北京通州警方持续围绕出租房屋、宾馆旅店、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多起房屋出租人不按规定登记信息、不落实房屋管理责任、违规出租短租住房等违法行为。
3月20日,通州公安分局大杜社派出所在马驹桥镇纳特园区景盛南二街12号院一出租房内查获多名违法人员。经查明,该房屋出租人张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未检查房屋使用情况,致使出租房屋存在严重治安隐患。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
3月28日,通州公安分局永顺派出所在永顺南里2号院开展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房屋出租人王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做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23日,通州公安分局马驹桥派出所在马驹桥镇三街村开展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出租人高某利用出租大院内多间房屋违反规定出租短租房,且存在不申报登记住宿人员信息等问题。公安机关依法责令高某停止出租该短租房,并做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州警方对上述行为作出处罚。
警方提示,请出租房主、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合法出租、认真履责,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请市民对工作和生活中发现的违法出租、不按规定登记信息等违规违法情形,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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