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证监会就《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裁量基本规则》共二十六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明确行政处罚裁量的基本要求。明确制定目的和依据、行政处罚裁量的定义、行使裁量权应当遵循的指导原则和裁量政策。
明确裁量阶次和裁量情节。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分为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等裁量阶次,对其含义和划分方式作出明确,并分别规定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当事人同时具有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情节的,规定应当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后进行处罚。
结合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实际,明确裁量相关规则。其中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则、共同违法人的处罚规则、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则等。
同日,为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在证监会统筹指导下,沪深北交易所起草了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结合程序化交易行为特点,对异常交易情形作了进一步明确。
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的消息显示,交易所将根据《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相关监管要求,适时以适当方式发布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
据悉,目前,沪深交易所已经对程序化交易制定了针对性的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内部已经试运行,并将持续征求境内外投资者意见。
博时基金量化部总经理赵云阳表示,《实施细则》的发布,更好地维护了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规范性地引导参与交易的投资者合理、合规和有序地进行投资交易,尽量规避极端异常交易对市场的波动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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