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此前公布一起地铁电力改移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的坍塌事故。
据北京日报6月11日报道,记者从北京公交警方获悉,4名事故相关责任人近日已被刑拘。
5月中旬,《朝阳三里屯北京星远福源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1·18”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报告指出,2024年1月18日,北京地铁3号线一标工体北路电力改移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47岁工人田某军因沙土掩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施工人员违章作业,事发单位安全管理不力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其中含赔付死者家属155万元。
事发项目为北京地铁3号线一标工体北路电力改移工程,该项目合同价款6906005.57元,于2023年8月开工,拟于2024年4月竣工。
北京星远福源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以下简称“星远公司”)及北京隆祥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隆祥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星远公司所派遣的项目经理陈某友、隆祥公司所派遣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王某才均无相应资格。
事故发生后,隆祥公司现场人员未按应急预案要求开展救援工作。在田某军被救出后,王某才擅自决定将田某军送出北京市。隆祥公司、星远公司相关负责人接报事故信息后,均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置,未拨打应急救援电话且未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相关部门进行上报。
综合相关调查结论,认定本起事故直接原因是:田某军在管槽内违章作业时,上方土方突发坍塌将其掩埋,加之现场人员未采取科学救援措施,最终导致田某军死亡。公安机关结合现场勘查、尸检报告等情况,排除人为故意刑事案件嫌疑。
间接原因分析:
1.违规组织施工。隆祥公司在停工期间擅自组织工人入场施工,在明知施工现场存在坍塌隐患的情况下,强令田某军进入管槽内冒险作业,且未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采取支护或固壁措施。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星远公司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失管失查,未派遣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未派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消除违规施工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星远公司、隆祥公司未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致使田某军安全意识淡薄,掘进深度远超安全距离,导致坍塌。
4人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调查组指出,隆祥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王某才、隆祥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虎、星远公司项目经理陈某友、星远公司副总经理何某新等4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北京日报记者从北京公交警方获悉,近日,李某虎、陈某友、何某新、王某才四人已被刑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程鹏杜恒峰
校对|何小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北京日报(记者:徐慧瑶)、北京朝阳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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