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改革路径

人民论坛杂志2024-06-06 08:59:00  54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当前,我国正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扮演着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2023年7月5日至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只有科技与经济实现深度融合,才能释放出巨大的经济当量,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深刻理解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内涵要义

自工业革命以来,科学、技术与创新变得越来越重要,科技与经济互动、循环、融合成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关键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科技与经济融合。1985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198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论断。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技术创新大会,将“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确立为中国科技跨世纪的战略目标。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确立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强调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更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科技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指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强调“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要求“推动科技同经济深度融合”。

科技同经济深度融合是指科技创新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通过高水平、适应性科技创新,广泛应用和赋能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加速科技与经济间的渗透扩散、互补互促,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是全过程的融合。从流程上看,科技创新包括科技研发、科技转化、科技应用三个阶段。在研发前端,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体现在科技创新活动必须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即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转化中端,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体现在全面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质量和效率,使得更多科技投入转化为科技产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应用后端,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体现在加强科技在经济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深度应用,扩大和丰富新技术应用场景,为推动经济增长、提升质量效率、改善人民生活、增强国际竞争力提供强大的支撑和动力。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是全要素的融合。技术本身是经济增长的要素之一,技术进步是影响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此外,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还体现在人才、金融等要素的融合发展。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需要培养一批高水平、复合型的科技人才,通过打通科技体系和产业体系之间的人才交流通道,为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创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离不开金融尤其是科技金融的支持和服务。为此,应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找准金融与科技、产业的结合点,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实现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有机结合,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是循环式的融合。科技与经济融合不是科技赋能经济的单向作用,而是科技、经济双向互动的循环式融合。科技创新能够提升产业附加值竞争力,为经济发展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创造价值、增加效益,经济和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又能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更大的市场需求、更丰富的应用场景,形成“科技赋能经济、经济反哺科技”的良性循环。进一步讲,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是通过高质量的要素供给、高水平的科技创新服务、健全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加速科技与经济间的渗透扩散、互补互促、共同繁荣,推动两者协调统一。

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的主要成效与突出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科技与经济融合进展显著,科技创新有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高品质生活。主要体现在:

一是科技体制改革“四梁八柱”基本建立,国家科技治理体制日益健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方向任务,之后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修改完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将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作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大举措,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重组科学技术部等,这些重大改革举措为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是科研活动全链条支持力度持续加大,科技成果产出质量效率和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从2012年的1.03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3.33万亿元。发明专利实现数量和质量双提升,2023年全国授权发明专利92.1万件,同比增长15.3%。我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自2019年以来已连续5年全球居首。截至2023年末,我国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8件,较“十三五”末提高5.5件。量子信息、合成生物学、北斗导航全球组网、国产大飞机C919首飞成功、首艘国产大型邮轮出坞等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取得突破,科技综合实力大幅跃升。

三是科技创新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步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渠道更加通畅,2023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突破6万亿元。2022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5.3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2.7%。随着我国科技创新取得重要进展,一批原创性技术、适应性技术在产业经济领域深度应用,推动了新兴产业、高端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5G移动通信、新型显示等产业整体竞争力快速提升,形成了全球领先优势。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58.7万辆和949.5万辆,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量为120.3万辆,带动我国跃升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出口国。

但也要看到,与现代化建设要求、与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与世界科技强国相比,我国科技与经济融合程度还不够深,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情况依然存在。一是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较为薄弱,产业链供应链还存在“卡脖子”问题。2023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占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比重为6.65%,与美国15%左右的基础研究投入比重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这导致我国原始创新能力不强,产业链上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高端芯片、精密加工设备、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等产品依赖国外进口。

二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成果闲置和科技资源浪费现象较为明显。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3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发明专利许可率、转让率、作价入股率分别仅为7.4%、9.1%、1.5%。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基础研究的重要平台,产生了大量科技创新成果。截至2023年底,我国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共达到102.3万件,占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1/4。但专利成果“不愿转”的顾虑、“不会转”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三是科技与经济融合的要素支撑不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的协同性、匹配度有待提升。构建创新引领、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集中体现,实体经济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相互促进、相互依赖,任何一方面出现短板,都会影响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水平。在人才结构上,我国科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短缺,教科研一体化发展仍有提升空间,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在融资结构上,我国科技金融发展较为薄弱,融资结构与创新风险匹配度不高,科技创新融资面临困难。目前,我国金融体系仍呈现间接融资主导的显著特征,2022年底,以存量口径衡量的我国间接融资占比超过70%,较美国、英国等境外市场不到20%的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以银行信贷为代表的间接融资风险偏好程度较低,要求固定资产抵押和相对稳定的风险回报,这与科创企业高风险、高回报、轻资产等特征匹配度不高,而适应科创企业特点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上市融资等直接融资市场发展还不成熟。2022年,我国科技创新公司的发债金额占当年企业债券发行总额的比重不到1%,创业板和科创板总市值占A股总市值比重不到20%。

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关键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多年来,我国一直存在着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的痼疾,其中一个重要症结就在于科技创新链条上存在着诸多体制机制关卡,创新和转化各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迫切需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解决科技创新组织、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评价激励、科技金融要素等体制机制问题,形成新型生产关系,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潜能和经济发展潜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一是要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中央科技委员会在研议把握科技战略规划、解决重大方向问题、确定重大科研任务、布局战略科技力量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关键核心技术的决策效率与政策执行力;二是要不断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起来,集合精锐力量、汇集优势资源开展协同攻关,实现技术快速突破和市场快速应用,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取得重大突破;三是要进一步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编制和实施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引领科技任务布局和资源配置;四是要完善重大科研任务形成与实施机制,对不同类型科技项目灵活实行“揭榜挂帅”“悬赏制”“赛马制”等任务管理方式。支持各级政府成立涵盖科技、产业、投资等领域专业人才在内的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试点基于信任的首席科学家负责制。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要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以全链条转化放大效能,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一是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环节。鼓励在高等院校设立技术转移办公室和科技成果转化岗位,鼓励挖掘和推介一批高校待转化前沿技术项目。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投资机构等联合建立概念验证中心。完善科技成果登记、评价、发布、交易等全过程管理服务机制,打造高素质技术经纪人队伍,对优秀科研团队和技术转移服务团队给予表彰奖励和经济激励。二是要建立以产业化为导向的新型研发平台。支持高校院所以特色优势学科为依托,在前沿科学领域部署建设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体系化、探索性、应用型基础研究,为培育更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提供支撑。打造产学研用紧密协同的高能级创新联合体,引导校企瞄准新领域、新赛道,共建以需求为牵引的综合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协同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攻关与成果转化,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赋能重点行业领域。三是要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加强尽职免责机制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明确尽职免责的范围、负面清单和工作流程,消除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顾虑。支持第三方评定机构作为尽职免责体系的建设者和参与执行者,助力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建设。

深化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改革,有效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人才是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最活跃主体。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重点,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是关键。一是要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确立以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实行与不同类型科研活动规律相适应的分类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产业组织多方评价主体作用,坚持“破四唯”,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减少不必要的评价活动。二是要优化人才长效激励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重视以知识价值、能力和创造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探索实行弹性工资和绩效工资等薪酬激励方式。推进现代科研院所改革,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加快推进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降压。三是要积极培育高水平科技人才。改革优化高等教育培养模式,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创新基础研究人才长周期、贯通式培养模式,建立有利于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探索建立项目制、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建立创新人才实践基地,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积极营造人才成长发展良好环境,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推动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风尚。

深化科技金融要素机制改革,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服务作用、资本作为产学研合作的桥梁作用,通过有效配置资源支持科技与产业发展。一是要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效能。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各类金融产品,建立完善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贷产品体系。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监管举措,支持科创企业发展。鼓励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引导创投企业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壮大“耐心资本”。稳步推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二是要加快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制度,推动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大力发展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租赁、转让许可与作价入股的保险模式,多渠道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作者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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