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汪仁洪
对污染物排放小、环境信用诚信度高的63家企业实行“云端看”“线上查”,发现异常再进场检查;对初次违法、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依法免于处罚……6月7日,记者从四川省广安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年来,该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让执法有力度有温度,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同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加油”。
美丽的天池湖。 摄影 邱海鹰
“为了减少对守法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我们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广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生态环境部门制定了生态环境年度现场检查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阶段、检查范围实施现场检查,降低执法的随意性。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和监管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将污染物排放小、环境信用诚信度高的63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系统、走航监测等方式加强对正面清单企业的监管,实现电力数据“云端看”,治污设备“线上查”,先开展外围排查和远程监控,发现异常再进场检查,真正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最大限度减少对守法企业生产经营影响。2023年以来,广安已通过非现场监管手段实施检查120余次,发现违法线索并立案查处案件14件。
推行柔性执法,宽严相济。广安生态环境部门坚持宽严相济的执法监管理念。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建立企业环境问题容错机制。坚持“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对初次违法、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免于处罚;对情节轻微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企业经营困难的,依法同意缓交或分期缴纳罚款。2023年以来,全市共依法免于处罚案件24件、从(减)轻处罚案件10件,金额共计655.605万元;同意分期或缓交罚款285万元。
“生态环境执法不是给经济发展‘刹车’,而是给绿色发展‘加油’。”广安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负责人称,实施非现场监管检查、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与改善环境质量并不矛盾,生态环境部门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同时,依然依法开展各类现场执法、专项执法行动,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效精准监管的力度,促进各类排污单位提高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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