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7日消息 6月7日,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澄清声明称,公司与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无股权、产权关系,不对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相关产品的售后及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北汽集团提到,近年来,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在其产品、宣传、子公司名称上使用北汽集团的“北京”“北京汽车”“北汽”等商标、字号,多次提到井冈山、“212”等北京汽车工业历史。北汽集团表示,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基地主要位于山东青岛的民营企业,与北汽集团无股权关系、产权关系。请广大社会公众、媒体朋友和消费者谨慎鉴别其产品品质及质量,北汽集团不对相关产品售后及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建勇,注册资本为199.57亿元,登记机关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陆付军,注册资本为7亿元,登记机关为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股东包括北京汽车制造厂(青岛)有限公司、山东富路勇士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沁雍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天眼查的股权结构全景图,北京汽车制造厂(青岛)有限公司为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0.7%。北京汽车制造厂(青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陆付军,注册资本为5.56亿元,登记机关为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截图自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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