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检察官办公室以战争罪的罪名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国防部长约夫·加兰特,以及三名哈马斯领导人发出逮捕令。这是国际刑事法院有史以来首次起诉并企图逮捕“西方式民主国家”里的高阶政府官员。以色列当然对此起诉嗤之以鼻,美国政府的行政立法部门更是几乎一面倒地站在以色列这一边。因为美国与以色列皆非支持国际刑事法院的签约国,所以这个逮捕令在这两国皆不具法律效力。
几天后,挪威、西班牙和爱尔兰政府宣布将正式承认巴勒斯坦的国家地位,尽管此举很大程度上仅具象征性意义,他们仍然坚持为之,希望能够保存两国方案(two-state solution)持续作为解决以巴之争的选项之一。几乎同时,联合国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也裁定以色列必须即刻停止在拉法的军事行动,并开放埃及进入拉法的关口以允许人道援助进入加萨。此裁决是南非指控以色列在加沙从事种族灭绝行动案件中的一部分判决,但国际法院尚未对该控诉案作出最后的裁决。
以上的发展透露出国际社会逐渐对现今以色列政府最终解决巴勒斯坦人问题的潜台词感到极为担忧不安。国际刑事法院之所以认定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犯了战争罪,不是因为他们派遣军队攻打加沙,而是因为他们刻意阻止国际援助进入加沙,因而造成难民离乡背井、受惊受伤、终致病死与饿死。试想,如果以色列只是要铲除哈马斯在加萨的势力,为什么需无差别摧毁加沙大部分的居民住宅,并将原加沙居民驱赶限缩到愈来愈小的区域,然后极力阻止国际人道组织的援助,甚至造成救援人员的伤亡也在所不惜?答案是以色列政府想借这次以哈战争对加沙的巴勒斯坦人进行一场不折不扣的种族灭绝。
1947年联合国决定将原英属巴勒斯坦托管地的56%土地分配给当地的犹太人建立以色列国,42%的土地则分配给当地的阿拉伯人建立巴勒斯坦国。因为当时该地阿拉伯人口为犹太人口的两倍以上,阿拉伯人群情反对,遂引发一场内战,最终造成托管地上的大多数阿拉伯人被逐出和逃离家园,史称为“大浩劫”(Nakba) 。 1948年的第一次以阿战争后,约旦和埃及分别攻占约旦河西岸和加沙走廊,大部分巴勒斯坦人因而移居这两个区域,但1967年六日战争后这两地就落入以色列手上,直到今天。
约旦河西岸和加沙走廊名义上都不是以色列的领土,虽然以色列政府对当地自治政府提供经济援助,但对居民则实施军事监管或封锁,也不准他们建立独立国家,加萨因此被称为世上最大的“露天监狱”,实质上这些统治手段就是对巴勒斯坦人施行种族隔离(apartheid) 。要想摆脱这个臭名,以色列有以下几个选项:第一,让巴勒斯坦人以约旦河西岸和加沙为领土组成独立国家,也就是所谓的“两国方案”。虽然以色列社会一度曾愿意接纳两国方案,但随着以色列近年逐渐变成中东军事首强,对两国方案的接受度越来越低,到了去年哈马斯恐攻之后,就完全不予考虑了。
第二,把约旦河西岸和加沙正式并入以色列,并承认所有巴勒斯坦人为合法公民。由于当下巴勒斯坦人总数约七百五十万,而犹太人总数约七百二十万,因此以色列完全不可能考虑这个可能会让犹太人变成少数族群的方案。第三,藉由某种方法先将巴勒斯坦人总数降到一半以下,再让他们正式变成以色列的一份子。其中一种方法即为种族灭绝,而以色列政府现在似乎就是选择走这条路。
美国大学校园内亲巴勒斯坦学生经常打出“从河流到海洋”的口号(from the river to the sea),原意是呼吁在巴勒斯坦托管地上建立起阿拉伯人与犹太人可以和平共存的单一民主国家,让许多巴勒斯坦人也因而可以回到“大浩劫”前的家园。但亲以色列学生则将此口号扭曲解释为对方意图拆解以色列、根除犹太人的凭据,如今图穷匕见,事实证明其实是以色列企图消灭加沙的巴勒斯坦人,以维持原来犹太人主宰的国家统治结构。七十几年来以阿战争衍生的恩怨情仇,最后造成从约旦河到地中海这块土地上无穷无尽、无日无之的冤冤相报,以及盘根错节、光怪陆离的历史业障与吊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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