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珠海市教育局发文要求珠海市直属学校食堂自今年5月份起,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开放,原则上不得设立教职工食堂,做到“同样的饭菜、同样的质量、同样的价格”,实施“同餐同菜同价”制度。同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成立由师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探索食堂自营模式等,受到学生及家长好评。
推动师生“同餐同菜同价”,师生同食一锅菜,让全体教师与学生、家长一道成为校园食品安全的利益攸关方,是对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的有益补充和完善。在校园食品安全领域,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只有全体师生风险共担、齐抓共管,成为校园食品安全共同体,对食堂原材料采购、每周食谱、菜品质量、饭菜价格等进行日常监督,才能切实提高食堂服务保障质量,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其实,不只是食品消费端,校园食品安全涉及诸多环节链条,须臾不可松懈。一方面要因地制宜推广“阳光厨房”“明厨亮灶”等新模式,在产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多个环节构建食品安全“防火墙”和“过滤网”;另一方面要加强排查监管,只有从食材供应商到配餐企业,从物流公司到食堂厨师、服务员的每个人都成为第一责任人,才能确保食品安全每个环节“零风险”。
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屏障,还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聚责任主体之合力。按照食品安全法以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应用好大数据、智能检测、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创新技术,搭建食品安全全过程可追溯平台,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被动整治”走向“主动防控”,从“两头监管”走向“过程监管”,更精准高效地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食品安全是底线,美味健康才是标准。期待“同餐同菜同价”制度在为校园守护食品安全的同时,进一步为师生日常饮食带来多元的美味佳肴、科学的营养搭配和均衡的膳食结构。让师生从“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到“吃得营养”“吃得健康”,这也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应有之义,期待这样的实践,可以更多一些。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喻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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