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自2020年以来,“央国企挂靠中介”便开始在市场上活跃了起来。比如,哪怕在眼下,在国资委以及部分重点央企已形成定期“公示”的机制之后,挂靠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陈文彬的业务依旧繁忙。他告诉记者,5月以来,他已经先后跟进过十余个前来咨询央国企挂靠的客户了。
那么,为何会有类似的“市场需求”?对此,陈文彬向记者表示,对于拥有国企身份的公司来说,在经营上可以增强自身在商务谈判中的优势,便于获得地方政府补贴以及银行授信。另外,有很多重大项目的招投标,也只有国企背景的企业方可参与。
“有国企做股东,不就等于有了靠山嘛,增资、增信、政策扶持,也能大幅度增加客户对你的信任。”陈文彬说。
除了想要寻求“靠山”,在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昌明的观察中,还有不少案例是某些不法分子以骗取投标保证金为目的,通过挂靠国企,然后到地方开展重大项目的招投标。记者亦注意到,近年来,被假冒央国企以重大项目名义实施合同诈骗的案例不在少数。
除了市场有“需求”,不少重点央国企在漫长的改制、合并之后,其多如牛毛的下属子公司,尤其是大量“三无”(无资产、无员工、无具体业务)的“僵尸”子公司的出现,也给挂靠中介提供了可乘之机。
“只要你做的是合法的业务,悄悄地不要弄出大动静,如果不去专门查,上面根本不会注意到多了这么一个三级或者四级公司,很多‘僵尸’国企的大股东自己都快忘了还有这么一个没业务的企业在下面。”在谈及怎样才能避免被上级央企发现冒名挂靠的情况时,一名挂靠中介的工作人员张黎向记者如此传授“秘诀”。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洪江告诉记者,早在2019年12月24日至25日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清理”就成为重要的关键词之一。彼时,会议就提出央企要加快非主业、非优势业务的“两非”剥离,清理未出资、不控制却冠以中央企业名号的“冒牌央企”。
李洪江表示,纵观近年来被媒体曝光的“假央企”“伪国企”,不难从中发现共性特征:企业名称中含有央企字号,但实控人却并非央企或和真央企并无关联关系。如果任由其发展,将严重损害国有主体的市场信誉,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的经营秩序。2020年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字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企业名称权争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还规定,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
“中央企业经过漫长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混合所有制改制,下属子公司众多,下属公司多达5级以上的不在少数,历史沿革较难梳理,需要央企内部诸多部门联动,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之间高度配合。到2023年9月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介绍,‘两非’剥离完成率超过60%。冒名央企对外开展业务,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李洪江说。
“最近几年,国央企对于旗下僵尸企业的清理已经完成了大半,现在剩下的都是硬骨头。有很多僵尸国企,股东层面的人都找不到了,很多当事企业也都没有人,证照和公章说不定已经遗失,可能还有些资产,但是无法找到。如果需要注销,必须付出九牛二虎之力,还不一定可以注销,反而还有很多麻烦。”朱昌明亦告诉记者。
在他看来,想要杜绝假央国企现象,还是需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国资委双方的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监管部门可以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快速比对,以判明真伪。否则,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便缺乏足够的能力来辨别“假”央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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