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杭州的《东南日报》发表了一篇名为《中华万税》的文章。
文中对当时民国各地光怪陆离的苛捐杂税进行了披露和批评,此后就有人呼喊起“民国万税”的口号,足见当时百姓对民国税收制度的不满。
事实上各种各样的“捐”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但其一般都是政府在战争等特殊时期才临时采用的,但从晚清时期开始各地的苛捐杂税,却逐渐成为常规征收的项目。
苛捐杂税在当时的盛行,主要因为清政府受到了太平天国起义的冲击,并因此失去了他们最重要的税收来源地区,这让他们陷入了入不敷出的窘境,为此清廷不得不鼓励官员地主们主动捐赠钱粮。
但这种做法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无奈之下清廷刑部侍郎雷以諴采纳了幕僚钱江的建议推出了“厘捐”,所谓厘捐即商人们需要拿出货物价值百分之一的金额缴纳给清廷,来帮助清廷与太平天国作战。
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自愿性质的捐,改为强制征收。
按理说百分之一的税额不会对商户造成太大的负担,但在实际执行时,很多地方的官府暗中提高了税率,最高的地方甚至达到了惊人的15%。
除了高税率之外,厘捐还存在重复收费的问题,商人每经一地均会受到官府的盘剥,此前在别地缴纳过的厘捐并不能让他们轻松过关,他们只能重复缴纳。
当时四川农户到重庆卖生丝竟要缴纳超过货款30%的厘捐,这让百姓们苦不堪言。
民国刚刚成立的时候,国家财政收入有限,因此厘捐这一制度直到1930年才彻底废止,但这并不意味着百姓在民国统治下可以少交税。
当时民国中央政府实际掌握的地区也非常有限,因此蒋介石政府便想方设法通过巧立名目榨取百姓的钱财,各地奇葩的杂捐也是层出不穷。
民国时期中国很多地区的百姓还处于小农经济模式下,养猪是人们重要的肉食来源,国民党当局也看中了这点。
于是他们先后发明了多项针对养猪的税收,比如母猪与公猪交媾时要征收打种捐,母猪产仔时征收猪苗捐,养大后有肉猪捐,屠宰的时候还要收屠猪捐,即使你想直接从外地购买猪肉,也逃不过缴纳生猪捐的宿命,很多百姓为了逃避苛捐只能放弃养猪。
相较于清廷的厘捐,国民党苛捐杂税给百姓造成的负担显然更加严重,而且其从商品税扩大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后来连结婚都要给政府缴纳新婚捐,这种事情在中国几千年历史里也是独一份。
晚清时期四川总督奎俊将大粪视作货物,强行向挑粪的农户征收过粪税,这件事一经曝光便遭到人们的讽刺。
刘师亮更是写下了“自古未闻粪有税,而今只剩屁无捐”来斥责清廷的荒唐行为。
然而在民国时期四川军阀杨森和北京市长袁良,都公开征收过粪税。
他们甚至还派军警在城门口堵截进城挑粪的农民,让他们按挑交钱,这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也足见民国政府的腐朽。
写在最后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基础,完善和稳定的财政制度也是判断国家安定程度的重要标准。
清廷和民国政府由于财政情况十分糟糕,只能通过不断开发新名目的苛捐杂税来缓解问题,这也导致百姓的生活负担日益加重,最终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才建立起现代化的税收制度,这让百姓们终于能够从苛捐杂税的重压下解放出来,这也是建国初期人们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的重要原因之一。
——●?参考资料?●——
梁发芾:《晚清民国的苛捐杂税》,同舟共进,2019年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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