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首席执行官桑达尔·皮查伊和苹果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在白宫会见美国和印度公司的高级官员和首席执行官时,观看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讲话。
欧洲新的《数字市场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最深刻的一个方面是,它是首部试图防范大型科技公司未来滥用职权的反垄断法,而不是将执法者限制在惩罚已经犯下的滥用职权的公司。
找出潜在的不法分子,给他们制定明确的基本规则,一旦违反这些规则,监管机构就会迅速反击。这种做法源于监管机构在努力跟上金融业“快速行动、打破常规”的做法时所经历的挫败感。现在,由于最近提出的一项政府法案,印度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可能会采取同样的方法。
可以理解,大型科技公司不希望这种情况发生。路透社今天报道了美印商业委员会给印度政府的一封信,信中认为,如果印度数字竞争法案获得通过,“目标公司可能会减少在印度的投资,将数字服务价格上涨转嫁给印度,并减少在该国的服务范围”。
一个政府小组在3月份提出了该法案,咨询期刚刚结束;美印商业委员会在最后一刻提交了意见,该委员会的董事会成员包括谷歌和Meta的代表。与欧盟法律一样,印度的提案将使大型科技公司面临高达全球年收入10%的罚款,罪名包括在另一家公司的服务中使用来自某家公司的个人数据,或者在搜索结果中优先选择自己的服务。苹果将被迫在印度允许第三方应用商店,就像它在欧洲所做的那样。
该委员会并不是唯一一个站出来支持谷歌、苹果和亚马逊等公司的游说团体。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ITIF)是一家由大型科技公司资助的美国智库,它可靠地为自己的利益发声,也对印度的咨询做出了回应,提出了反对新法案的观点——这一次是公开发布的评论,而不是美印商业委员会提交的评论。
ITIF的观点是,只有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转向所谓的事前(即在事件发生之前)反垄断监管才是合理的,而“印度的数字市场似乎不存在市场失灵”。该智库还警告说,“对创新的有害影响”可能会“扼杀”印度的经济抱负。
然而,印度的创业公司却有截然不同的看法,有数十家公司站出来支持该法案。他们对政府表示:“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催化剂,可以在该国创造一个更公平、更有竞争力的数字生态系统,让初创企业茁壮成长。”
不清楚印度政府下一步会做什么,现在对其咨询,但是如果它继续推进着该法案,这将是一个新的欧洲的主要支持的方法来管理大型科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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