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个凡是”的错误思潮在全社会掀起波澜时,杨易辰选择勇敢地站出来,带头表示反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为真理和正义发声。
此后,杨易辰受到组织重用,成长为一位副国级干部。
1976年,随着“四人帮”的覆灭,中国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华国锋在担任党政军最高领导职务后,决定延续过去的经济格局与政治体制,以毛主席思想、理论作为国家建设的总纲领。
在这一背景下,华国锋支持“两个凡是”的方针,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
这一方针在当时党内引起广泛讨论和反响。
大部分同志出于对毛主席的敬仰和对历史的尊重,并没有明确反对,在这股思潮中,杨易辰独树一帜。
杨易辰坚持认为“两个凡是”是“教条主义”的体现,违反唯物论与实践论的基本原理,明确指出,这种盲目崇拜个人权威、忽视客观实际的做法,不仅无法推动国家的进步和发展,反而可能导致历史的倒退和人民的苦难。
面对“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杨易辰没有选择沉默或随波逐流,充分利用自己的职务和影响力,在多个场合和会议上公开表示反对。
杨易辰引用大量事实和数据,论证“两个凡是”的荒谬性和危害性,强调我们必须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能搞“形而上”的那一套。
在一次省委理论研讨会上,杨易辰的发言引起轰动效应,他详细阐述“两个凡是”与唯物论、实践论的矛盾之处,并提出以“实践论”为基础的新思路。
杨易辰认为,我们应该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敢于实践、勇于创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到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实现国家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
杨易辰的发言得到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和支持,许多同志被他的理论说服,纷纷表示要摒弃“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坚持实践论的正确道路。
杨易辰的立场和行动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支持,他的反对意见逐渐在党内形成广泛共识,为后续的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奠定思想基础。
进入80年代,中国迎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杨易辰被调至中央工作,出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职,后来成为副国级干部。
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积极推动检察系统的改革和创新工作,努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办案效率和公正性。
杨易辰倡导并实施多项改革措施,如加强检察机关的独立性、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等。
杨易辰倡导并推动“阳光检务”制度的实施,要求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办案质量。
在反腐败斗争方面,杨易辰加强对贪污腐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建立更加严格的反腐败法律制度,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查处力度。
在杨易辰的领导下,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处一批重大腐败案件,为国家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提高检察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水平,杨易辰注重加强检察机关的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建立了完善的培训体系,为检察人员提供丰富的培训资源和机会。
通过教育培训,检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办案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为检察机关的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时光流转,1997年杨易辰离世,享年八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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