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中国证监会5月24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进一步规范减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减持管理办法》在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有效防范绕道减持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减持管理办法》主要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下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增加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要求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与大股东共同遵守减持限制。同时,禁止大股东融券卖出或者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等。
对上市公司“董监高”持股及变动进行管理
本次修订后的《持股变动规则》,进一步明确“董监高”也就是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离婚分割股票后各方持续共同遵守原有的减持限制。同时,还优化了禁止买卖股票的窗口期,支持“董监高”依法增持股份。
发布减持管理相关办法规范减持行为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这两项规则的发布体现了对大股东和关键人员股份减持的监管在升级。在具体规则中,限制了特定的减持行为,同时强化披露要求,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情形,提高了规则的可执行性,有助于震慑潜在的违规行为。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因大股东无序减持而对股价造成不利影响,也防范内部人提前减持而对公司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进而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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