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废长立幼, 赵武灵王之死的真正原因, 就藏在他的谥号里

周亦见2024-05-26 16:22:40  138

周赧王十六年(壬戌,公元前299年)

五月戊申,大朝东宫,传国于何。

王庙见礼毕,出临朝,大夫悉为臣。

肥义为相国,并傅王。

武灵王自号“主父”。

主父欲使子治国,身胡服,将士大夫西北略胡地。

将自云中、九原南袭咸阳,于是诈自为使者,入秦,欲以观秦地形及秦王之为人。

秦王不知,已而怪其状甚伟,非人臣之度,使人逐之,主父行已脱关矣。

审问之,乃主父也。

秦人大惊。

(一)史料故事

五月戊申这一天,东宫迎来了百官的朝贺,因为赵武灵王已正式把国家大权交给了太子赵何。

新王在继位后首先去祭祖庙祈福,之后便召开了他上任后的首次宫廷大会。

在这次会议上,所有的大臣都向新王表示了效忠,肥义更是被封为了相国。

而赵武灵王,则给自己起了一个新的称号——“主父”。

主父心里有个计划:他打算让新国王接手国家的日常治理,而自己则专注于军事方面的事务。

他身着胡人的服饰,率领着手下的一班士大夫向西北进发,去经略胡地。然后,就开始实施计划:从云中、九原南下,直取秦国都城咸阳。

为了更好地了解秦国的地理环境和政治情况,甚至秦王本人的性格,主父决定伪装成赵国的使臣,亲自出使秦国。

秦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见了他,但会面后,秦王觉得这位“使臣”气度不凡,似乎超出了普通臣子的气质。

秦王心生疑虑,派人去追查,但主父已经机智地逃出了秦国的关隘。

经过一番仔细的审问和调查,秦王才得知,那位使臣竟然是赵武灵王本人,整个秦国为之震惊。

(二)解析

赵武灵王的军事才能出类拔萃,但他的政治手腕,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

他做的2件事,最让人看不懂。

第一,壮年退位给自己的儿子。

赵武灵王15岁即位,一干就是27年。

正当壮年时,他突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退位给自己的儿子赵何。

这操作,在当时的政治圈里绝对是“一股清流”。

他为什么这么做呢?

原因很简单,赵武灵王想让儿子治国理政,自己则专心筹划如何从云中、九原等地南下偷袭秦国。

他甚至亲自伪装成使者潜入秦国,侦察敌情,这胆识和谋略,确实非常人能及。

就军事才能来说,赵武灵王绝对是天才,他避实就虚,确实找到了一个可以击败秦国的路。

这条路,在后世已经得到证明。

公元626年,东突厥的颉利可汗率领了十几万的骑兵,突然南下对大唐的都城进行了袭击。

他们从九原地区,一直南下到了距离长安只有40里的泾阳,也就是现在的陕西泾阳县。

京师震动。

当时长安城里只有几万军队,形势十分严峻。

在这种情况下,李世民不得不与颉利可汗签下“渭水之盟”。

所以说,九原的奇袭战略完全可行。

可惜,赵武灵王想出了这个计划,但没有时间实施。

因为他政治手段实在是太差了。

赵武灵王想当然地认为,政治和军事可以分开处理,儿子管政治,他管军事,两全其美。

军事是政治的延续,哪有只搞军事不搞政治的道理?

很快,他就尝到了自己种下的苦果。

赵武灵王退位后,自称“主父”,类似于后来的“太上皇”。

但他发现,自己虽然名义上退了,但实际上还是放不下权力。

这种既想当甩手掌柜,又想暗中操控的做法,很快就引发了政治斗争。

第二件事,分裂赵国。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赵武灵王还曾有过把赵国一分为二的念头。

长子赵章本来就是太子,但因为赵武灵王宠爱吴娃,爱屋及乌,所以后来废了赵章,立幼子赵何为太子。

按理来说,换了换了,就该彻底打消长子赵章的念头,可赵武灵王没有。

某次朝会上,见长子赵章向弟弟行礼,他这个做父亲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觉得自己亏欠于他。

于是,萌生出了封长子赵章为代王的想法。

这个想法,可以看出赵武灵王确实是不懂政治,或者说低估了人性。

赵何是赵王,赵章是代王,一个国家两个政权,这不就是分裂吗?

当然,他估计觉得自己还在,能镇得住底下这帮人。

可惜,赵武灵王想错了。

臣子们敬畏的,从来都不是赵雍,而是赵王。

再说再直白些,他们敬畏的是权力,是坐在那个位置上的人!

即便赵雍再厉害,名声再大,一旦退位,那也就成了退休老干部。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赵武灵王在军事上的成就。

他推行的“胡服骑射”改革,让赵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增。

这个改革,打破了华夏的传统束缚,让赵国的骑兵部队如虎添翼。

在赵武灵王的领导下,赵国收复了失地,扩大了疆域,一时间成为诸侯国中的佼佼者。

然而,也正是这些军事上的成功,让赵武灵王有些飘飘然。

他开始犯下一系列政治错误,比如废长立幼、兄弟内斗等。这些错误,最终导致了赵国的政治动荡和内战。

就连赵武灵王自己,也被围困在沙丘宫中直至饿死,3个月,竟没有一个亲信来救。

悲哀,实在是悲哀。

司马迁在《史记》中评价他道:

“吴娃死,爱弛,怜故太子,欲两王之,犹豫未决,故乱起,以至父子俱死,为天下笑,岂不痛乎!”

说的很是比较贴切的。

下篇《资治通鉴》精读,我们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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