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近日在成都东部新区一露营基地游玩期间溺水身亡。家属称,露营基地方未尽到提醒、救援等安全保障义务,要求露营基地对此承担责任。
5月21日,涉事露营基地一位负责人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发生这样的事,的确很让人惋惜,但露营基地只是收取停车费、卫生费,基地的场地也不包含水面,并且基地也有提示严禁下水。
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后回应称,事发后,当地村两委工作人员赶赴事发现场配合救援,并拨打了救援电话。事发前,当地村委会人员曾在营地宣讲,禁止下水游泳,沿途也有禁止游泳的提示。但遇难男子亲属夏女士称,事实并非如此。营地并未提前告知危险,也没有救生衣、救生圈等安全保障设施,她希望政府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男子户外露营期间溺亡
据夏女士介绍,4月30日,她们一家人和朋友相约驾车去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花苞村露营基地露营。到达营地的时候,就向管理方缴纳了停车费和管理费,总共30元钱。夏女士介绍,营地临水库,晚上夏女士带孩子先回到帐篷休息。11点左右,她突然听到有人呼叫她丈夫的名字,她跑出帐篷查看,“他们说我老公在水里”。夏女士连忙呼救,并报警。附近农家乐老板闻讯后,穿上救生衣下水救援,但没有找到她丈夫。直到5月1日凌晨4点过,救援人员才在水里将其丈夫找到,但早已没了生命体征。
澎湃新闻注意到,夏女士等人游玩的成都花苞露营基地,位于四川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花苞村,由成都水美花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发,2023年投用至今。该公司又是由花苞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投资设立。夏女士进入的营地缴费收款人李文修,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夏女士说,他丈夫今年29岁,会游泳。但事发时,找不到救生衣、救生圈,露营基地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夏女士称,向当地社区反映无果后,她通过成都12345市长热线进行了投诉。
露营地 极目新闻 图
家属要求查明责任
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5月10日晚通过12345热线平台回复称:经核实,溺亡事故发生前,丹景街道花苞村工作人员曾到现场向露营人员宣讲禁止下湖游泳等事宜;且事故地沿湖周边均设立有禁止下湖的警示标志。
回复称,溺亡事故发生后,丹景街道办事处及花苞村两委及时赶赴现场、配合救援并拨打119、120、110救援电话。经在场人员回忆,湖边放有溺亡人员生前穿的服装,初步排除意外落水的可能;同时,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初步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
丹景街道办还表示,事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积极响应、主动救援,并无推诿之举,将继续跟进后续工作,必要时,可组织多方就本事故的善后进行调解;同时,投诉方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夏女士介绍,营地就只收了钱也没有口头警告,也没有跟他们说禁止下水,或者危险之类的,什么宣讲都没有,营地收完他们钱之后就去收(别人)钱了。并且营地旁边既没有监控,也没有救生设备,湖边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夏女士于2024年5月16日继续向四川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查明责任主体,追究露营经营场所和丹景街道的责任。
5月21日,涉事露营基地一位负责人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发生这样的事,的确很让人惋惜,露营基地只是收取停车费、卫生费,基地的场地也不包含水面,并且基地也有提示严禁下水。但是他希望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此事,“该我们承担的责任,我们承担”。
四川非尚律师事务所刘美玲律师认为,露营基地溺亡问题的责任认定需要综合考虑游客个人责任、露营基地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否得到履行等因素。如果露营基地经营者存在安全管理漏洞和监管缺失,如未能有效制止游客下湖游泳行为、未设置警示标识、未及时巡逻施救等,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如果露营基地设置了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但没有有效执行和维护,或者设置不合理,也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是游客未注意安全提示标志、自身水性不佳等原因而导致溺亡,那么基地经营者的责任可能会减轻甚至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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