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一民宿发布“观景浴缸、私人泳池”虚假广告, 被罚900元

澎湃新闻2024-05-22 14:26:58  138

据广西北海市政府网站5月21日消息,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22日作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北海市海城区忆海民宿酒店因发布“观景浴缸、私人泳池”等虚假广告,被处广告费用4.5倍的罚款900元。

2023年12月13日,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民宿广告监测时,发现北海市海城区忆海民宿酒店开设在携程平台的“忆海民宿(冠岭路1号分店)”网店在发布商品服务信息时,其中“海景一室大床房”、“海景一室二床房”“全部设施”-“客房布局和家具”描述信息中含有“露台、私人泳池(免费)”等内容,同时开设在途家平台的“忆海民宿”网店发布了含有“冠山海顶层别墅海景日出大床房多套可选海景超赞房东现代风观景浴缸观景露台近海边可做饭”等内容的广告。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酒店没有私人泳池、观景浴缸等设施,与网店描述不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为进一步调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2月26日立案调查。经查实,上述虚假广告的房源宣传相片是当事人聘请专人拍摄,费用开支200元。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在案发后主动撤下违法广告,但存在两年内发布两次虚假广告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十三《<广告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从重。两年内发布虚假广告两次。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4.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4.5倍的罚款玖佰元整(¥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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