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安庆市大观区法院近日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高某诈骗罪一案。
自2021年底以来,被告人高某为大量购买彩票以及个人挥霍,虚构承揽工程、承包学校采购项目、做生意资金周转等事实,隐瞒其借款用途和真实的经济状况,以借款为名向他人实施诈骗,诈骗总额达495.66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495.6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大观区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因高某系某学校原在编教师,该校为加强警示教育,组织20余名教职工到大观区法院现场旁听庭审。
大皖新闻记者蒋六乔通讯员聂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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