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库的汇算清缴,你会做吗?不会的赶紧来康康
第一种情形:票未到账已做,纳税调增。
根据总局2012年15号公告第6条的规定,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支出,在五年内取得合法扣除凭证的,可追补至业务发生年度进行税前扣除,通过更正报表来进行相关的扣除的追补确认,那造成多交税款的,可申请退税或者抵税。
第二种情况叫票位到账已做,纳税不调增。
根据总局2018年的28号公告的第15条,可以这样做:
第一种情况,在汇算清缴前收到了发票,就把票补放进凭证附件里面;
第二种情况,汇算清缴前没有收到发票,但正好S局的来检查,28号文第15条给了60天的时间去补开发票、换开发票,能补回换回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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