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17日电上峰水泥17日公告,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萌生环保”)是由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属持股65%股权的子公司,萌生环保于近期收到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阅,萌生环保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处置台账、SMP车间2023年出入库台账汇总表和柔性填埋2023年超范围出入库台账汇总表等台账记录。记录显示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2023年处置废物类别为HW49(除活性炭)、HW08、HW17、HW21、HW23、HW24、HW34、HW35、HW36、HW48、HW50类危险废物共计2650.737吨,柔性安全填埋场2023年处置HW06、HW08、HW34类危险废物共计7629.83吨,水泥窑协同和安全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类别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不一致,未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处置经营活动。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萌生环保罚款150万元。
上峰水泥表示,本次行政处罚事项对公司及持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强化内控,并根据后续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天眼查App显示,萌生环保成立于2014年,股东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萌生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5%、35%。
上峰水泥官网介绍,公司主要生产“上峰”牌水泥,PO42.5、PO52.5等各标号及油井特种水泥,水泥熟料、骨料和混凝土系列产品。(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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