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万晨曦
5月15日晚间,中船应急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向中船应急下发年报问询函,深交所要求其对导致业绩下滑的相关事项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等作出说明。
深交所重点关注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告显示,中船应急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03亿元,同比下降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亏损2.17亿元,同比下降399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亏损997万元,同比下降316%。公司应急交通工程装备、其他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5.34%、-38.39%,同比分别下降16%、60%。
年报显示,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国际经营环境等因素影响,部分国际业务合同未能在2023年完成签约或达成生效条件;二是订单延后,部分重要招标项目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期启动;三是受订单延后影响,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在营业收入中,工程市场项目占比较大,因工程市场项目毛利较低,且固定成本与上年同比基本持平,导致公司当期利润下降。
问询函中,深交所重点关注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要求公司结合期后经营情况,说明导致业绩下滑的相关事项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近三年项目订单签约或合同中标、项目延期等情况,量化分析亏损原因对公司2023年度收入、净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并说明其合理性;量化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要求公司结合期后经营情况,说明导致业绩下滑的相关事项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如期后相关情形仍未消除,说明公司拟采取和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此外,深交所还关注到公司的诉讼事项,要求公司说明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说明诉讼事项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是否充分合理,计提金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证券日报》记者就本次深交所问询事项致电中船应急,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被问询主要还是之前年报问题被交易所重点关注所致,公司正在积极准备回复深交所问询。
多次受监管部门问责
据了解,除了收到年报问询函外,公司已多次收到监管部门的监管函和警示函。
4月30日,公司因转债信披违规,深交所对其下发监管函。监管函称,公司发行的“应急转债”前期存在触发《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情形。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披露提示性公告,亦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深交所提醒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而在去年,因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与业绩预告数据差异较大,2023年7月31日,深交所向中船应急下发监管函;而后9月5日,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后又因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存违规等行为,于同年12月20日和12月29日分别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及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本次监管函中,深交所再次关注到上述违规问题并要求公司:说明该次会计差错更正发生的具体原因、已采取的处理措施及结果,上述事项是否反映出公司在内部控制、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需改进之处,截至目前的整改情况及整改结果。对照相关规定,自查2023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是否准确。除上述事项外,请公司自查是否还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会计差错或调整事项。
艾文智略首席投资官曹辙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船应急多次因信披问题被监管问责,说明公司在信披合规上意识薄弱,公司重视程度不够,管理层对规范经营比较漠视。
“上市公司信披违规会降低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和参与度,对公司的股价和市值也会产生负面影响。”曹辙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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