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涉嫌违规交易,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被罚款10万, 到底够不够?

闻道践航2024-05-15 22:55:29  76

最近,证监会对利欧股份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开出了10万元的罚单,引发大家的热议。

5月15日晚上,根据利欧股份的公告,公司董事长王相荣和副董事长王壮利,因为涉嫌短线交易,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具体原因,就是2023年3月22日和3月24日,王相荣(1972年出生)、王壮利(1974年出生)的妈妈,通过股票账户,累计买入利欧股份48.42万股,成交金额123.7万元。

两个月后的5月30日,这个账户,又卖出利欧股份48.42万股,成交金额111.4万元。

这波操作,虽然亏损了12.3万元,但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违法行为

即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6个月内短期买卖公司的股票。

事后,利欧股份及时澄清,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主体为王相荣先生和王壮利先生个人,与公司无关,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王相荣和王壮利给予警告处分,并各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有人可能觉得冤枉,又不是王相荣、王壮利自己的账户,为什么还会存在涉嫌违规呢?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称“董监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参与公司股票的买卖时,在法律上存在明确的边界和限制。

例如,董监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构成短线交易违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董监高及其亲属在特定窗口期内,包括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的30日内,或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董监高利用直系家属账户买卖公司股票,是这几年违规的重灾区。

2021年前三个季度,类似的违规案例就高达200件。

违规后,罚款金额从几万元几十万元不等。

我国A股上市公司5000多家,每家公司,又有无数个高管,要跟踪到所有这些公司高管直系亲属的股票账户,是一件非常有挑战的事情。

除了直系亲属外,非直系亲属的情况就更复杂了。

很多人于是产生了侥幸心理,认为被抓的概率太小了,明知故犯,最后东窗事发。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违规被发现后,罚款金额不大。

因此,很多网友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建议:对于董监高及其亲属违规交易的情况,按交易金额的50%罚款

如果将罚款金额定的足够高,会有非常强的威慑作用,大部分在违规操作前,会再三掂量,最后可能会放弃。

不光是短线交易,对于其他的内幕交易,也应该提升罚款金额。

如果让涉嫌违法者倾家荡产,估计就没有人愿意铤而走险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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